来自浙江省消费者协会的消息,鉴于汽车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不容乐观,该协会日前已向制定国家标准的主管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出建议函,建议尽快制定有关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以便在源头上严格控制汽车产业的环保质量。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消费者协会经常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反映新车车内气味刺鼻,造成头痛、眩晕、恶心等身体不适。为此,浙江省消协今年先后两次组织针对汽车内空气质量的检测。3月15日,消协从杭州经销商处提取了待销售的10个品牌新车,委托杭州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相关检测,结果有5个品牌的新车甲苯超标、2个品牌的新车二甲苯超标。11月20日,浙消协再次公开征集了20余辆购车时间在半年以内、行驶里程在300公里~16000公里且无自行改装的汽车,委托权威检测机构参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检测了苯、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三项指标,结果有11辆车的甲醛指标、9辆车的TVOC指标超过了该规范规定的空气质量标准。
类似甲醛、苯及TVOC等气体均为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气体,消费者如连续待在狭小封闭的汽车内,身体所受的伤害不言而喻,严重者甚至可能导致贫血、白血病甚至致癌。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