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小排量车”开禁的问题,“中央军”与“地方军”之间的交锋已经进行了诸多回合。此次,由六部委组成的“集团军”给各地方政府发出的最后通牒: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必须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这似乎让双方博弈再次升级。
限与不限
去年7月,汽车消费税政策即将调整的消息,引发了公众对“小排量车春天”的畅想。根据政策思路,调整后的汽车消费税将减少小排量汽车在购置方面的成本。而由此也引发了公众对北京、上海等城市“限小”政策的大规模抨击。
北京、上海、广州禁止微车在特定时段进入特定路段和区域;浙江、安徽限制或停止为微车发放牌照……但上海却一直是其中的典型。
1998年,上海对排量1.0升(含)以下的小客车实行限时禁行高架道路;随后受限制小汽车的排量门槛逐年调高,到2004年12月,上海规定排量在1.3升以下的小型面包车将被限时禁止在高架道路通行和驶入内环线以内的区域。加上上海一贯实行的汽车车牌“拍卖”制度,在“限小”问题上,上海也就受到了媒体的格外“照顾”。
上海市新闻发言人焦扬针对“限小”政策曾解释:出台一系列禁行或限行措施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该条款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流量情况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进行疏导、限制通行和禁止通行等措施。
2005年8月,由于油价居高不下,发展节油经济型车的问题再次摆上桌面,而引得公众口诛笔伐,首当其冲还是上海。
此时,上海的对外口径也发生了微妙变化。上海市副市长周禹鹏在一次听众热线中表示,上海正在研究对豪华型大排量轿车的消费采取适当的限制政策,同时鼓励研究、开发和使用那些性能好、小排量、低排污的汽车。
此后温总理还在建设“节能环保型社会”讲话中提出:“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
而“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必须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已经是迄今为止管理部门下发的最为严格的规定。
解与不解
“地方政府完全放开小排量汽车,会让公安交管部门遇到更大的问题(交通流量过大),因此完全放开不太可能。”一位上海政府智囊机构人士表示。
“上海极有可能改‘限小’为‘限污’,对达不到排放和节能标准的汽车进行限制。地方政府可以改以前‘一刀切’限小为‘有堵有疏’。这样一方面可以响应中央号召;另一方面可以堵住舆论攻击。”另一位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的人士表示。
据上海市信息中心汽车研究室一位人士表示,目前全国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小排量汽车的比例不到15%,而挂上海牌照的小排量汽车(1.3L以下)数量还不到10万辆。上海改“限小”为“限污”,并不会给上海市交通增加太多负担。
据悉,早在温总理为小排量汽车鸣不平时,上海就已经在研发“限小”措施的替代方案。目前,上海市信息中心汽车产业研究室利用自己的数据库,为决策机构提供交通流量中小排量汽车比例等数据,并提出可替代方案。此外,一些有智囊机构也在研究对小排量车实行新的养路费政策(目前大小车辆基本上缴纳同样的养路费)。
“我们还可以从牌照发放上对没有达标的小排量汽车进行源头限制。”一位智囊人士说,在短期内,这些措施可以平衡城市交通压力和节能环保小汽车的使用矛盾;长期可以效仿英国伦敦对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车辆收取高额费用的方法,来达到缓解交通压力的目的。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