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在12月30日下午,当时记者驾车行驶在武纸(武昌至远城区江夏纸坊)公路上。天下着雨,道路泥泞。在洪山乡李桥段,一辆高速行驶的小汽车因急刹侧滑与记者的驾车发生碰撞,两车受损严重,所幸无乘员受伤。 下车察看后,记者同对方司机几乎同时用手机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连续拨打了近5分钟,却怎么也打不通。记者改打“110”,接线员在反复询问事故地点后,让记者等电话。
3:10分,记者手机响了,来电的是武汉高新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问明出事地点后,告诉记者,出事地点并非他们辖区,应为武昌交通大队辖区,他们说帮忙把电话转到武昌大队。看来是“110”不太清楚警区划分,调配错了。3分钟后,武昌大队打电话给记者,首先询问有无伤亡情况,记者告知车损严重,人未受伤。交警说,由于出事地点在郊区,辖区的武泰闸中队到现场可能需要20分钟,让记者稍等。由于出事地点道路狭窄,只有二股车道,为了保护现场等待警察处理,仅几分钟时间,道路就塞得水泄不通了。
等待警察 现场混乱
出现场75分钟等处理2.5小时
3:20分,记者按来电拨通了武昌大队的接警电话,对方说警察正在处理另一起交通事故,处理完后,马上赶过来。又过了15分钟,记者再次打电话到交警大队,告知警察已到了栅栏口了(离交通队实际只有约500米),很快就会到,这时已是3:35分,离报警已过了40分钟。
雨越下越大,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公路上的车辆已是神龙不见首尾了。
在众多司机、乘客的焦急等待中,4:15分,终于有一警察急匆匆步行赶到现场。收证件、拍照、撤现场,仅仅用了3分钟,交通开始恢复。记者初略算了一下,离出事报警已过去了75分钟。警察让我们把车开到交通中队调解处理。其实事故地点李桥离交通队不过七八公里,记者的车走走停停开到交通队也只用了20分钟。4:40分,记者开始等当值警察回中队调解处理,没想到,这一等又是两个半小时。其间,记者多次请求坐在队长办公室的队领导给当值警察打电话问一下,队领导总是说,肯定是事没办完,办完了肯定就回来了。
在等待过程中,记者与武泰闸中队门前岗位的交警聊天,以下是了解的相关情况。
记者:“122”为何打不通?
警察:可能是报警的人太多了。
记者:我们觉得处理事故的人忙不过来,一台车、两个人,负责诺大一片地区的事故现场,是警力不够,还是设备比如说车辆太少了?
警察:都不是,警力也够了,车辆也不少。现场组那边就有3台小车,摩托车更多,但下雨一般不骑摩托,不安全,中队这边也有几台车。但现场组那边只派一台车跑现场,另两台留作他用。
记者:能说说是不是为了节约,还是有别的用处?
警察:根本不是为节约,我们烧的油根本没限制,至于是否用作其它,只有领导知道,总之,公安改革……唉,不谈了。
警察喊忙 司机叫苦
究竟谁该为“高效”负责
晚7:25分,出现场的两位警察终于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一干人等(约有10多人,都是下午发生事故的司机)立即围上去。两名警察告诉我们,从下午1点离开办公室,到现在连水都没喝上一口,出警已有五六批了。说不定没等手上这批处理完,一有通知,又得出警。负责处理我车事故的警察发现我是报社的,笑着说:“帮我们反映反映吧,实在忙不过来,我们都反映好多次了,就是不见解决办法。”
说实在的,看着两名警察忙碌的样子,我内心对警察的怨气顿时全消,他们也没办法啊!仅仅10分钟,我们的事就处理完了,加上现场处理3分钟,不到一刻钟时间,警察就处理完了一起交通事故,应该很高效了。公安部门要求警察做到的“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显然,处理我车事故的警察是做到了,一个下午处理五六起事故,真的很不容易了。但我总感觉这样的“高效”难以让人满意。明明20分钟就能赶到现场,却花了75分钟,这能算高效吗?10分钟能处理完的事故,却等了两个半小时,这能算高效吗?当然这怨不得警察,但不怨警察又怨谁呢?究竟谁该为“高效”二字负责呢?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