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发展节能型小排量汽车意见》
发布时间:2006年1月4日
基本内容:此次发改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发展节能型小排量汽车意见》,要求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2006年3月底前完成,各地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为由拒绝执行,今后还要对其停车费给予优惠,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 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专项督查。
点评:引起广泛争论的"限小"政策在2006年走向终结,标志着小排量汽车在全国80多个城市受限的僵局将被很快打破,对于小排量汽车"解禁"的呼声尽管已有多年,但车市却一直劲吹大排量、豪华型之风,《意见》的出台对于已经进入汽车社会、轿车已很普通地进入"寻常百姓家"的中国社会来说,具有深远的意义。
(责任编辑:余建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