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并没有产生满场欢呼的效应,与当初各地“限小”措施出台时的满场郁闷,形成了反差。什么原因?人们在怀疑该意见执行的力度。
怀疑是有道理的,因为对小排量车的偏见还在,城市道路交通的拥堵还在,也就是说限小的各种理由还在。 所不同的是国家政府开始旗帜鲜明地反对,人们在怦然心动的时候,也在静观六部委的权威和八十多个地方政府的博弈效果。
怀疑也是有先例的,比如对载货车超限超载的治理。超限超载有百害而无一利,但治理起来却像治脚气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终于,继2003年12月1日华北五省市区联合行动打响治理公路超限超载战役后,由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家发改委等联合组织的治理超限超载从2004年5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转眼快两年过去了,虽然成果斐然,但反弹现象却也屡见不鲜。
也许你会说,“放小”与“治超”本是两件不同的事,不好比对。确实,这两件事的区别还很大。首先,“治超”是执行难,因为超载能给车主带来非常明显的效益,所以好多人敢于铤而走险,持久抵抗,可“治超”利国利民的好处在后面。而“放小”则正好相反,执行很容易,一纸文件就可以解救众车,最多再上街拆掉几个限行的标牌,但交通拥堵的麻烦在后面;其次,“放小”的矛盾集中在城市,而“治超”的矛盾则在公路上;第三,“放小”方便了一部分车主,却在某种程度上为难了社会或政府,而“治超”则是妨碍了一部分车主,却保护了社会公众利益。
但两件事本质上还是一样,都是在通过一种行政手段来解决棘手的经济问题。要说难,就难在这里。对于一个病情很严重的病人,用保守疗法还是开刀动手术,确实是一个两难选择。通过行政手段来“治超”和“放小”,就好比保守疗法,累了半天,只要药一不给劲,病情就反复了。
那么,开刀动手术的方案有没有呢?一直就有。比如说讨论了多少年的开征燃油税,又比如说刚刚开始讨论的消费税的调整等。毕竟,你必须让老百姓自己觉得不合适了才会改变他的选择。
经国务院批准的这个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在2006年3月底前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我们高兴地了解到,上海已明确表示取消“限小”,但要制定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北京市已经取消了二环路的“限小”规定,但同时却在今年8000辆出租车更新的项目中判了夏利的死刑。
真希望早点开刀动手术。 (责任编辑:陈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