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汽车的运用还是一个双刃剑,一方面它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方便和效益,另一方面也给社会带来不少麻烦和灾难。今年“3·15”我们要围绕关心消费者利益的重心,应放在因汽车交通事故,而引发人生伤亡的重大问题上。
近日,从国家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信息看,2004年,全国在道路交通事故上共发生51.8万起,死亡10.7万人,分别比上年减少22.41%和上升1.78%。再从今年客车春运看,层出不穷的事故,致使伤亡人数十分惊人。如1月28日早4时,吉林省四平市一辆客车,由大连驶往吉林市,行驶至沈阳至四平高速公路铁岭段,在超越一辆大货车时,造成客车右侧车体撕开,17人死亡。1月26日,广西自治区凌云县一辆农用客车,因严重违章超载,坠入深山,造成18人死亡,17人受伤。1月18日上午10时,一辆新疆大货车行至甘肃天馋公路秦安路段,因轮胎气压不足,刹车失灵,驶入逆向车道,造成对撞,13人死亡,18人受伤等等。
据《2004中国汽车工业年鉴》资料表明,我国属于汽车交通事故严重发生区,这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从1998年至2003年,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累计达57.51万人,受伤人数253.03万
(责任编辑:吴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