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贷款买车高峰的来临,有关购车合同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日前,已有几十名因签订了分期付款购车贷款合同,但到了合同约定的日期却没能提到车的消费者到派出所报案,有关部门已经立案调查。银行有关汽车信贷业务人员提醒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
中医治疗高血压获取重大成果
报案人之一黄先生拿着购车合同和付款收据告诉记者,他于2005年12月31日到位于丰管路翔峰云大厦四层的国驰众邦汽车贸易公司订购了一辆夏利车,并首付了2.7万元,“按合同我1月10日就应该能提到车,但是1月22日晚上这家公司打来电话说已经放假了,提车的事等过年后再说。”记者随即电话联系到国驰众邦汽车贸易公司的张经理,对方说,已经放假,随后挂断电话,再打便无人接听。
业内人士提醒
据了解,目前只有银行和一些资质较好的金融公司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汽车贷款业务,而银行的汽车贷款业务只授权给4S店或者信誉良好的信贷担保公司开展。北京华磊邦得集团汽车信贷担保公司经理付先生说,消费者在签订购车贷款合同前,应首先向提供汽车贷款业务的公司询问是由哪家银行提供的贷款授信资质以及授信额度,然后再向该银行进行核实确认这家公司是否获得信贷准入资质。
交通银行负责车贷业务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家银行自2004年下半年开始严格审批车贷手续,目前购车人不仅需与商家签订正规的汽车贷款合同,还应该与申请贷款的银行签订《汽车消费信贷合同》。她建议购车人应该尽量选择4S店或者信誉较好的经销商签订消费贷款合同,维护自身利益。 (责任编辑:李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