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物价局公布关于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有关收费标准。据悉,自2月15日起,本市将分阶段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行措施,截至2月3日,本市已向尾气排放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发放了20余万张环保标志。
据了解,在实施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前注册登记的本市牌照和外省市牌照在用机动车,如果车辆在出厂时具备三元催化转换器等所必需的排污控制装置的,车主可以提出鉴别申请,到环保局委托的24个鉴别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别。符合技术要求的,即可拿到环保标志,在鉴别机构进行的技术鉴别是免费的。
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4检测站王站长告诉笔者,如果车主对车辆鉴别的结论不服,可凭鉴别机构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控制鉴别结论单》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环保局委托的鉴定单位———位于银都路1258号的鸿舸机动车排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申请,一般采用简易工况法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进行检测鉴定。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控制限值的,予以发放环保标志,且检测免费,若检测不符排放标准,则要收取一定的检测费。
检测收费标准
轻型汽油车(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简易工况法检测收费标准为每车次75元。
轻型柴油车(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自由加速烟度法检测收费标准为每车次10元。
重型柴油车(总质量大于3.5吨)自由加速烟度法检测收费标准为每车次10元。
重型汽油车(总质量大于3.5吨)双怠速法检测收费标准为每车次20元。 (责任编辑:李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