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致军相逢,是在去年的情人节。虽说在那之前我们已在互联网上彼此熟悉,但是那次情人节,的确是我们的初相遇。 一年前,我失恋了。相交八年的男友雨亭为了他的美好前途,投入了老板女儿的怀抱,全然不顾正兴高采烈地准备婚事的我和我年迈的父母!心灰意冷的我感情无处可寄,下班后除了吃饭睡觉就是上因特网瞎逛。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白天上班忙碌地如同打仗一般,可一到了夜里就怎么也忘不了过去的种种,想到伤心之处,泪水一次次地打湿枕巾。也有好心的亲友同事热心地为我介绍对象,但我每次都只能婉言拒绝。并不是我不愿忘记过去,实在是我对爱情已经失去了信心。八年的感情都会变质,再长再厚的真情也留不住变心的翅膀,叫我又怎么去再爱呢!相比之下,互联网是安全的,屏幕背后的是好人是坏人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他不会从屏幕后面跳出来伤害你。
我和致军那时每天都通一封Email,他是北京一家网站的编辑,我常常爱往他们的网站投稿,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看得出致军是个务实的人,他给我的邮件总是言简意赅,不象我,总爱用上无数的感叹词。 起初他也只是通知我,稿件被刊用了,但记不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开始也说点题外的话。一句、两句,一天、两天…非常淡淡的却又实实在在的,日子就这么在我和致军平淡却频繁的电子邮件中度过了。 值得一提的是,我从没有问过致军的个人背景,他长什么样,有没有结婚,什么学校毕业的,我全都一无所知。对我来说,网络就是网络,把网络和现实连接起来,结果只会因为失望而后悔。 致军也有问过我的电话,我在那一刻大为动摇,要知道他是在几千里之外的北京啊!也许打个电话,几句问候,都是会让人温暖的事情,可是我心里分明有一种叫做理智的东西在阻挠着我。毕竟分隔在两地,就这么淡淡的牵挂着或许是最好的方法吧。致军是善解人意的,后来虽然我还是给了他号码,他却从不曾使用过。
日子终于又临近了情人节,这是一年中最冷的日子。我常常在想,把情人节定在这一天是因为情人能给彼此带来温暖吗?然而,又有多少颗曾经受伤的心将在这一天暗暗抽痛,就犹如阴天发作的刀伤,感觉会是撕裂般的无法忍受。 很意外的,我收到了雨亭的电话,他在电话里的声音还是那么熟悉地叫人心悸。“小黛,我其实一直想念你!”雨亭说。“那她…”我犹疑地问。“她很好啊,可是,你知道的,我并不爱她,我爱的一直是你。我这么做也是没办法,男人要成功不容易,对吗?小黛,后天就是情人节,我想问你,愿意做我的情人吗?”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好一个自私自利的男人!有了碗里的竟又想要锅里的。“小黛,你做我的情人好吗?我可以象以前一样,带你吃大餐,帮你买…” “咔哒”,我挂上了电话,不想再让他污浊的话玷了我的耳朵。很奇怪,相处八年竟不知雨亭是个如此庸俗的男人,那个记忆中总腼腆地向我笑着男孩呢?难道就是刚才这个有了爱人还要情人的家伙吗? 离情人节还有两天,雨亭并没有放弃希望,电话一个接一个的打来,他是不甘心我的淡漠吧?雨亭总是固执地想象,我仍始终如一的爱着他,然而,爱情已随谎言消逝,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感情单纯如同白纸的小黛了。 “告诉我你现在晚上做点什么?”雨亭问。“哦,我在上网。”我说。电话里一阵爆笑。“你也上网?你也相信网络?”雨亭还在笑。 “是的。”我肯定地说,并告诉他我现在正和某个人天天通Email。 “我但愿永远也不要和他打电话,永远也不要见面,我想这会是一生一世永恒的感情…”雨亭这次笑得更厉害,“男人才不会这样想呢,”雨亭说,“他们宁可要几个小时的激情,也不要一辈子的温情。” 真的是这样吗?我暗暗问自己。想起《聊斋志异》里那个救了仙女的书生,当仙女为了报恩,让他在六年的夫妻和一辈子的朋友中选时,书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六年!男人真的是如此现实吗?“他们宁可要几个小时的激情,也不要一辈子的温情。”我又想起雨亭说的话。难道他说的是对的?
晚上我忍不住写信把这件事告诉了致军,致军很快就回了信:“男人不是都一样的,男人之间的差异不比男女之间的差异小。” “感情不管是一生一世,还是瞬间,重要的是否是真情。能一生一世固然好,可有时人力无法做到一生一世,那么一瞬间的真情或许也会让一个人温暖一辈子。” 致军的解释真好,我很快就忘了雨亭带来的不快。
终于到了情人节的这一天,大街上成了玫瑰花的海洋,我决定一个人躲在OFFICE里加班,实在是无法面对那一副副幸福的脸孔啊! 下班的时候,电话铃声忽然响起,我有点惘然地拎起听筒,听筒里是一把陌生而低沉的男声,“小黛,我是致军,我现在在你办公室的楼下。”“啊,你说什么?”我的头脑有点不能扭转。“小黛,我是致军啊。我正等在你们办公楼下的金属雕像前。”天!怎么会?怎么可能? “你马上下楼,我会在那里等你20分钟,我穿着黑色风衣,黑色裤子,戴眼镜。如果你看到我后觉得不能接受,那就不要认我,大楼里进进出出的人这么多,我不会知道哪个是你。” 啊,真是浪漫的主意,而且,为我考虑的那么周全。“如果你看到我后觉得不能接受,那就…”不能接受?会吗? 很多年不曾有过心跳的感觉了,站在电梯里,我只觉得那种久违的感觉让我双颊发烫、心如撞鹿,整个人都仿佛腾在雾里。
下班的时候,大厅里的人很多,门口的广场上也站着不少等自己女朋友欢度情人节的男孩,然而,我还是一眼认出了致军。黑色的风衣,黑色的裤子,他是那么安静地站在那里,与周围熙熙攘攘行色匆匆的人群格格不入。他的眼睛藏在玻璃镜片后面,我看不真切他的目光,然而不知为什么,我的脑海中跳出了“卓立不群”这个成语。 一步,二步,我向他走了过去,我们的目光相遇,我忽然感觉我们似乎是认识了多年的朋友,亦或是为了我们前世的践约,他站在那里,向我投来温暖的一笑。 “嗨!”他说。“嗨!”我也说。^_^ (^-^) 如果是在电脑前,我们会是笑成这样的两张脸。 我们开始漫无目的地穿行在淮海路的氤氲里,路边不时有卖花的小孩向我们兜售包装的很粗劣的玫瑰。
“你想要玫瑰吗?”他忽然问我。我没有回答,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看着目光炯炯的他,我感觉自己一定脸红得象个傻瓜。 “我不怎么喜欢玫瑰,”致军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说。“我不会用如此容易凋谢的东西来向你求婚。”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耳朵,然后瞪大了眼睛看着致军。 致军笑了起来,嘴里带出的热气很快在冬日的空气中转化成一团团白色的雪球。呆了半晌,我问致军,“今天是愚人节吗?”他哈哈大笑。“看把你吓得!”致军说。 “那…”我还有点懵懵懂懂的,心里暗想致军一定是在开我的玩笑。然而不知为什么,我却也有点希冀那不是玩笑,我准是疯了吧。 “到北京来吧。”致军说。我有点不知所云地看着他。“小傻瓜,我的意思是说……” “是什么?”,我禁不住在心里惊呼了一声,本来散乱的脚步也因此更加散乱,我差点就要跌倒。致军的手隔着我的挎包扶了我一把,我却以为他要搂我,赶紧大骇着跳开。等到反应过来他根本没这个意思时,我不禁满脸通红。 “小黛,你不适合这个城市,虽然我是第一次来上海,可是我已有强烈的感觉。这个城市的商业味迟早会伤害你的。”致军诚恳地看着我说。 可它已经伤害了我!我在心里说,并且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雨亭。 致军是对的,这是个商业气息无比浓烈的城市,连爱情都能用来交换成事业的砝码,太多无爱的婚姻缔造出无数个婚外的情人,而因为有了这些数目众多的情人,这个城市的情人节总是特别的热闹,大家靠互送着玫瑰来缅怀自己早已失落的纯真。 是的,我要离开这个城市。我喃喃地对自己说道。鼓起勇气,我用一根手指拉起致军若有若无向我探出的手,我看到致军的眼睛一亮。
“你喜欢冒险吗?”致军问我。“想不想和一个陌生人共渡一生?” “恩”我点点头,其实哪段婚姻不是在冒险,在这个每分每秒都在变的都市里,谁又能真正了解谁的想法,我和雨亭相交了八年不是也照样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么?如果我和他结婚,亦等同嫁给一个陌生人啊。 象是看出了我的想法,致军告诉我,他曾经有过一个交往了六年的女友,两年前她终于抛下他飞奔向大洋的彼岸… “什么也没有留下,你信不信?因为她不喜欢照相,我连她的相片也没有一张,只有多年前的毕业照上有个被人挡住一半脸的影象,现在怎么看都象是个陌生人。”致军有点自我解嘲似地笑了。我下意识地把他的手握得更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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