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警支队出具的事故报告:
事故经过:
本次LF7160海南路试,共有两台LF7160试验样车,于2005年4月26日从重庆出发,29日开始在海南试验场进行路试,事故发生在5月5日,早晨5点53分1#试验车由邹定江(试车员)驾驶,2#试验车由王波(工作人员)驾驶进入高环,当行驶到7点20分左右当天累计里程160Km,里程表读数(5372),1#车试车员邹定江刚绕出弯道进入直道时发现2#车底部朝上翻在高速路左边草坪上,王波(驾驶员)正从驾驶室爬出,因1#车车速较快,无法停车,又绕了一圈后,发现王波已经从事故车中出来,并站在事故现场,马上停车,送往琼海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CT、彩超、X光照相,未见异常,外观只有手部有较轻擦伤,精神方面出现异常,主要反映为说话语无伦次,反复提出相同的问题,精神紧张等(精神状态当休息一晚后恢复常态)。 打破伤风针,下午1点离开医院。
后经现场情况判断,2#车驾驶员王波,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高环试验后,出现了疲劳反映,在环道出弯后,操纵动作过大,应急刹车后,因车速过快(近160公里),直接向左偏出路面,滑出5m左右宽的草坪后冲过40cm宽排水沟,撞向旁边的灌木丛及土包并被弹起腾空2m以上翻滚后落在10m左右远的草坪上,落下的状态为车体底部朝上后部先着地。驾驶员王波因安全带及气囊的保护未受到严重伤害。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最直接原因是王波本人造成的,王波在刚拿到驾驶证未满一年,驾驶能力达不到可以正常、安全操纵试验车辆的情况下(试车员要求3~5年以上专职驾龄),他没有进试验场驾驶车辆的资格。
结论:此次事故确认为高速行驶操作不当。 (责任编辑:余建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