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本刊车主投诉栏目《这辆福克斯让我寒心》一文刊出后,读者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一周来,编辑部不断接到读者的来电来函,大家痛斥车市质量与服务缺陷的同时,不少读者也反映了他们在购车、用车中遇到的种种不平等待遇。 虽然还没到3·15,但小编已强烈感受到了维权的声音与力量!厂家需要警醒了,经销商需要觉悟了,质量与服务,这个话题需要卖方永远牢记心中。因为,只有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才会有明天的市场,才会有发展,否则,一切利益都是眼前的、短暂的!
去年,个人购车占到北京汽车销售总额的70%以上,而有关汽车质量的投诉也比2004年上升了三成。由于汽车属于高安全性的商品,其质量问题,极易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 消费者普遍反映的质量问题包括:发动机有异响,大梁断裂,油管漏油,刹车跑偏,离合器不分离,车门车窗裂缝漏水等。专家指出,这些都极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去年,有关安全问题为由的投诉比例上升了三分之二。有的消费者反映,汽车购买后回家行驶的过程中,发动机就出现故障抛锚。
——中国消费者协会
上周的福克斯质量投诉问题、几月前亚之杰的服务问题……车市中类似的汽车企业产品质量、经销商服务质量问题似乎总是层出不穷,而每每经媒体曝光,便会引起众车主的“积极”响应。 其实,相信消费者与厂家、经销商们都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状况发生,但为什么还是不断出现投诉呢?还是要改进,还是要提高!作为卖方,首先要反省自己,同时更应谨记一句话:诚信,是企业发展的基石! 就汽车行业中消费者们所关注的权益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和多家品牌汽车经销商的维修技术顾问,提供一个平台,博众家之说,希望读者、汽车厂商、经销商及广大车主们,能在其中听到些什么,也感觉到些什么…… 专家:是质量问题就勇于承认 就车市中买卖双方权益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工业大学汽车系的有关专家:如果真的是质量问题,汽车生产企业就要勇于承认,并及时解决问题。作为一款新车,出现技术问题已经给消费者造成麻烦,不及时解决问题,而采取推诿的态度,绝不是一家大型企业的行为。电脑是汽车的核心所在,一款新车就出现如此大的问题说明该车存在质量隐患或者缺陷。 中国企业联合会主任孙苏亦:诚信是企业发展的最重要基石。说到底,企业生产的产品是给消费者选择的,而如今同质化的产品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选择关乎企业的生存。亏待消费者其实亏待的是你自己,公司将来必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经销商:店大欺客不可取 同样问题,记者询问了其他品牌的经销商。其中大众、丰田、通用的品牌经销商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如果新车还没有上牌照就出现了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把车给消费者换了。给消费者提供一台同一款式的新车并办好所有手续,而把有问题的车辆反映给主机厂并协助企业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力求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十天的时间都不理车主,显然只用一句配件还没到的答复是得不到车主满意的。如果是已经上了牌照的新车也要为消费者着想,尽快替消费者圆满解决问题。 上汽安吉别克4S店:我们店没有发生过类似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会第一时间与厂家协商,根据厂家的规定行事。如果厂家同意换车就马上给客户换车;如果不能换车,征求客户同意,店里可免费为客户维修,维修期间可提供代步车。 中冀斯巴鲁(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我们店至今还没有发生类似的情况。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我们要检测车,包括公里数、底盘是否碰撞过等,如果不是使用问题、人为问题,我们会免费为客户更换电脑主板,如果客户不同意,我们会马上为客户更换新车。我们的原则就是客户第一,因为反过来讲,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是消费者,我们一直强调,要永远站到客户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律师:把消费者放在首位 消费者选择这款车,首先是看重了你的品牌,是对企业和品牌的一种信任。和企业相比,消费者是弱者,他需要保护,作为经销商,是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一肩挑两头。他既代表企业的形象,又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而不负责的答复只能抵毁企业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对解决问题毫无益处。 本刊建议:如果消费者在购车或保养维修服务中遭遇不满时,应通过常规手续与厂家联系,当反映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时,则可以到消协投诉,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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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想看到
1999年1月,深圳的奔驰车主蔡先生,由于奔驰车发生碰撞事故时安全气囊没能爆开而痛失爱子。
2001年12月19日,对中国消费者来说,是不平静的一天: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在购得奔驰SLK 230轿车后,一年中修理5次,产品仍不能正常使用,盛怒之下,愤砸奔驰。
2003年初,余杭车主华先生买了一辆进口奥迪A4 1.8T。没想到麻烦接踵而至:这辆进口奥迪买来两年多烦恼一大堆,现在再修要付13万元。从买来至今,一直处于不间断停驶状态。
2004年3月,来自哈尔滨的林先生花二百多万元买的宝马四个月竟出现十一项故障车主忍无可忍,经维修没有改善。万般无奈之下毛驴拉宝马,就为讨说法。
2005年2月15日,浙江林先生驾驶红旗轿车到上海办事,因水温表过高而停靠在浦东新区向成路与东方路交叉口,后委托上海某修理公司进行修理。2月16日通知林先生取车,并支付材料费3675.4元,加上工时费500元,共计4000元。2月18日回浙江途中再次发现水温表显示水温过高,经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修理部检查可能是水温表失灵。回家后送修理厂检修,经电脑检测证实水温表失灵。林先生和修理厂家交涉了多次,仍旧得不到解决。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