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赔偿金猛增 车主依赖汽车险
■赔偿标准看涨投保金额见高
2004年11月,在东城区某路口,一位闯红灯过马路的赵女士被躲避不及的富康车撞伤,颈部以下瘫痪。经交管部门裁决,车主熊先生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与不遵守信号灯指示的行人赵女士负同等责任。 依照法院判决,伤者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看护费等等共计68万元,因双方负同等责任,按照50%赔偿仍需支付赵女士34万元。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熊先生陡然陷入窘境,投保了5万元三者险可以向保险公司报销,而余下的29万元,把工作十年的积蓄都搭进去也不够,每月扣除还房贷、车贷后所剩不多的工资又多了一项去处———事故赔偿。懊恼之余,思及保险,熊先生后悔当初投保时根本没考虑那么多,否则至少会买20万元的三者险。吃一堑长一智,连续两年,熊先生不仅自己,而且带动他身边的朋友、同事都在车辆续保时,选择了最高额度的三者险。
调查数据显示,2004年5月1日新交法实施之前,北京80%以上的私家车在投保机动车三者险时,投保的金额都在5万元,甚至有人因吝惜千元左右的保费,用假保单混过验车关。颁布新交法后,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视情况不同,比此前提高了两倍、三倍,甚至更高,5万元的保障与随时可能到来的巨大风险相比,无异于杯水车薪。如何抵挡巨额风险,车主视三者险如救命稻草,许多车主对第三者责任险的需求从以前的5万元提高到20万元,甚至50万、100万元。
1100元、1300元和1500元,华泰略高,分别是:1040元、1300元、1500元和1730元。50万元比20万元的责任限额高了150%,保费只增加了15%,就像40G和80G的硬盘只相差30元,哪个性价比高是明摆着的,也难怪车主愿意多花200元得到更大的保障。
然而保险公司对这送上门的保费热情并不高。
在记者询问的4家保险公司里,除华泰表示可以承保50万元三者险以外,人保对单独投保三者险的保户最高只承保10万元,同时投保车损险的可以到20万元,如果投保50万元或者以上的,则需要有关核保部门审批才能承保。太平洋保险对私家车最高承保20万元,同样,平安保险公司原则上只对单位车辆保50万元三者险。
虽然有明码标价,可人家不愿意卖,谁都没辙。据人保某支公司理赔经理透露,该公司三者险一直是盈利险种,而新交法的实施,给盈利画上了句号。
一方面是入不敷出。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幅提高,同样的事故比新交法实施前的赔款支出平均高出一倍有余,但根据保监会明文规定,保费上浮程度不能超过10%。
另一方面是制度缺失。新交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与之配套的强制三者险迟迟不露面,却由商业三者险承担了责任范围更大的强制三者险的义务。无论投保人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都要赔付,保险条款中“按责赔偿”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长此以往,三者险势必亏损。
与人保的说法大相径庭,平安保险公司有关人员表示,商业保险非社会福利,保险公司当然不愿承担高额赔付,并且实施强制三者险后,商业三者险收费将有小幅上调。
■强制三者险无法取代商业保险
据北京保监办有关人士透露,强制三者险出台后,保险公司应只是作为终端销售窗口,赔款主要出自由强制三者险保费中按相应比例提取的救助基金,只是今年内北京能否出台,尚无定论。2005年4月1日,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实行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责任限额仅为4万元。自上海强制三者险规定的赔偿限额不难看出,强制三者险是以补偿受害人损失为出发点,主要针对占交通事故绝大部分的低额事故赔偿,条例即便出台,也无法取代商业保险。应对交通事故高发及随之而来的高额风险,仍需追加投保商业三者险。
一位正在保险公司营业大厅里等候出车险保单的王女士说,“三者险我打算投保50万。现在交通事故太多,安全驾驶当然是最重要的,万一出了意外,只要法院判决由我赔的,保险公司就得买单。50万的三者险不过多花几百元,但求心里踏实。”
■收入难抵风险保险公司慎保三者险
经过对保险公司网站上公布的数据进行比较,太平洋保险对5万、10万、20万、50万这4档三者险制定的保费分别是: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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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解读
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费项目,按照伤、残、死亡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以受害人致死为例,赔偿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北京市统计局尚未公布20005年职工平均工资,以2004年的28348元为例,丧葬费总计为14174元。
2.死亡赔偿金: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20年,北京市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显示,2005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20年共计353060元。
3.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2005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244.2元,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赔偿到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20年计算;年满60周岁的被抚养人,每增加1岁,赔偿年限少1年,75周岁以上的,赔偿5年。若出车祸死亡者双亲健在,又有子女要抚养的,这一部分赔付可能上升到30万甚至50万元。
此外,加上抢救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可能高达百万元。
伤残,以伤残程度全残为例:
1.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本文涉及的伤者赵女士一审为7.9万元。
2.伤残赔偿金: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20年,北京市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显示,2005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20年共计353060元。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护理伤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假定月收入1000元,20年共计24万元。
4.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同受害人致死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约30万-50万元。
5.其他: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约10万元。
按照以上试算,如果受害人伤残程度高,赔偿金额同样会有百万元之巨。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