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该在机动车停车收费这块也好,其它收费也好,应该有几个原则遵循。第一,费要让给税让道。第二,和谐循序渐进的原则,如果要做大的调整要考虑到大家的承受能力。第三,有利于治标治本同时进行的问题,究竟往哪个方向鼓励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 第四,管理兼顾群众原则。停车收费这块难以管理,政府减小它的资金流量来降低它的副作用。从北京市准备出台这么一个方案,是大快人心,应该说对我来说非常欢迎。
主持人:听了几位老师的观点之后,让我们对停车费出台新政策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看法和总体的观点。但是我也在想,不管是以前的居民区停车费还是现在出台的意见到底费用是怎么来规定的,是谁说了算?以前是每小时一块钱,当年是谁定的?很多物业部门并没有按照这个收费去执行,监管部门在哪里?现在要改掉收费办法,出台一个新的收费办法。这个标准又是谁来制订的?如果一些开发商和物业管理部门不按照这个执行的话,又有什么样的监管措施出台?尽管大家一致认为北京市的新居民区地下车库收费办法是一个好消息,大快人心,大家都很高兴。但是标准是谁来制订?谁来维护、监管这个政策的执行?
沈晓雨:这个事情说起来,从中央一直到地方大家有一个共识,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上讲,这种市场行为应该由市场来定价。但是由于它所涉及的问题很敏感,它涉及到占地问题,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价格可以算,比如过去存自行车一毛钱,汽车比它大十倍按一块钱算。办公室门口的停车场是两块钱一小时,往里面走十几米,里面有一个停车场是一块钱两个小时。我多走十几二十米,省不少钱。这涉及到一个经济学当中的公共选择理论,用手选政府无产阶级政府,用脚选政策,农产品收成不好我到城市打工,造成人口大迁移。
我用钱选市场,别说这个好那个好,我就停到胡同里面。这个选择叫公共选择,但是公共选择有一个问题,就是刚才钟老师讲的强势弱势的问题,这是垄断的。我到王府井只能停这儿,停远了没有意义,停近了,你说多少钱我就得给多少钱。定价应该按市场定,尽管我是开车的,我希望到停车场是免费的,但是不是。为什么?我们到曼哈顿就没有办法停车,要停车很贵。要是其一个小镇的超市,硕大的停车场空荡荡的,一分钱不收。也就是说要分时段、区段来收费,很麻烦很难计算。
它本身是垄断的,因此需要政府来协调,但是政府如果一刀切的话就出现通县一个小镇上的停车场也是这么贵,王府井君悦大饭店底下的停车场也是一样的。怎么制订?应该有所区别,这个地方繁华肯定要贵,我就把车开到地铁我坐地铁到王府井去。我到SHOPPING MALL去没有问题,不收钱。政府有一个问题,欲禁于征,这个地方是一个繁华商业区不希望这么多车来,那我就学英国伦敦的办法,你进来只要一过来标识就是高收费区。
居民区的停车问题,在买楼的时候应该就有规定,否则按照这个价格算的话,一年八千块钱,十年车还没报废都够买一台新车了,应该按照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原则区别对待,没有区别的话就反映不出商业化的东西,没有商业化的东西,你还只能按照经济计划的办法一刀切,一刀切最后切得大家谁都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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