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是有问题的,国家肯定在公用事业这一块全世界大部分的政府都是抱着一个原则,不盈利的原则。另外国家还有一个建立和谐社会的原则。我们都明白车一旦从小区出来,不在停车场一定路在上。 通过在街边划线,提高停车场的收费,减缓车辆的拥堵量,国家肯定要在这之间权衡,制订相应的政策,这当中也存在着这部分资源划过来之后,在王府井的或者在北辰的,这部分资源究竟由谁来掌管?它们有利润的时候怎么来分配?这个也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
总体上来说,国家肯定不希望把一部分国家的资源变为某一个人占地为王,划一个山头我来管这一块,把这块资源形成新的资源不公平或者财富不公平,这一块是国家下力气进行更科学管理的重点。
主持人:我们收了钱必须要求它承担相关的一些责任,我们刚才提到北京类似的问题出现了很多,在停车场车被划了,说不清楚,谁都不承担这个责任。一个小小的停车费里面包含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沈老师在听说这些事情的时候,是不是交了钱把车放那儿了,出了问题他们不承担责任,咱们特亏?
沈晓雨:我们单位有一个内部停车场,规定是不停外面车的。结果有一天傍晚来了某地的人求爷爷告奶奶停一会儿就走,很蹊跷这个车就丢了。我去处理这个事情,打官司我们败诉,我们内部停车场规定不许停外面的车,你贪图这一点停车费,法院判我们败诉,既然你给人看车了,你必须承担责任。你付的是占地费,不是保管费。
还有一个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某一天我到礼士路停车,在白线那儿停了,结果办完事一看车上贴了罚条。等了一段时间骑摩托车的交警过来,他说这些不许停车。我说划着线了,交警说不是我们划的,不能停车。这种陷井是故意留一个空,我称之为陷井,我最近遇到很多这种陷井。这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首先我很同情带沟的那些,为了解决就业,我们办公室前面的朝阳门建筑工地经常没盖起来之前先赶紧停车收钱,非常临时又临时的。建筑一起来,建筑车辆一过来就不可能让你再这儿继续停车的,方便一会儿是一会儿。我也理解政府为了缓解北京交通的阻塞和停车难,但是这里面没有具体的法规。
交管部门给我解释的是,有一个公联公司是负责停车的,他们是有统一制服的,有统一票的。但是僧多肉少,大家争这个资源的时候,地方小的管理部门也在争取,小区里面也在争。我住的那个小区是北京市国家计委定的模范小区,出来很困难。马路边上应该只停一流车,但是收费的人为了多收费,两边都停车,这种管理上的疏漏我还是强调两点,利益向哪方面倾斜?我们知道人类有两大资源,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人文资源最要命的是法律资源,法律如果向我这边倾斜,老百姓就获益,如果向商家倾斜,商家可以有自由裁量权、定价权。土地这个垄断的东西是国家调节的,如果国家不出来说话制订一个和谐政策的话,必然出现我们去跟人家抗议去争他们随便定价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市场是失灵的,你无法选择。我们办公室那两个停车场,我现在宁肯多走两步停里面去。一块钱可以停两个小时,一天八小时才四块钱,如果停在靠外面的停车场一小时两块钱,一天要16块钱。
停车场也要分档次,高档的停车场多少钱,就像旅馆一样,五星级的、三星级的,而且有一个相当的适度的竞争,没有的话政府只好按照公共产品来算,不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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