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可操作性遭质疑
专家组成结构与责任间存在障碍,对小车商评估难度大
经销商评估
家的组成结构与其所具体担负责任之间存在障碍。不论《品牌管理办法》还是《细则》都将不会对4S店产生影响,但同时又没有否认对4S店的监管和评估。而对于小车商而言,能否评估到位,也存在着诸多疑问。
对小车商的评估有较大难度。本报记者康亚风摄
在专家的具体操作层面,不论是业内专家,还是经销商都对细则的可操作性有诸多质疑。
专家结构与责任“隔行”
首先就是专家的组成结构与其所具体担负责任之间的障碍。《细则》第五条,也就是专家库专家所应具备的条件中,规定专家应为了解国家汽车发展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汽车行业生产、销售与服务以及国外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同时专家还需要在汽车生产、销售和服务领域从事汽车行业工作5年以上。 而第四条则直接说明专家库专家应当由汽车生产、销售、服务、经济、法律和管理专家组成。
贾新光的看法是,在专家的选取方面,是以汽车行业的技术专家为主要组成,而对经销商资格评估主要是一个商业行为。“两者间是隔着行呢。”
4S店不会受到影响
此外,在评估范围方面,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专家组主要针对的是4S店销售形态之外的汽车经销商。由于4S店形式的经销商在软硬件投入方面均会受到厂家的严格考核,因此不论《品牌管理办法》还是《细则》都将不会对4S店产生影响,但同时又没有否认对4S店的监管和评估。
对小车商难评估到位
而对于小车商而言,能否评估到位,也存在着诸多疑问。有经销商表示,专家在执行时会遇到汽车市场仍不规范所带来的评估难度。除了4S店形式、较为正规的经销商外,目前市场上钻政策空子、改装品牌车、拼缝的小车商还有不少,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经营超范围车辆的车商也很多。
专家库人数不够
但专家库的人数显然不够。根据《细则》十一条规定,专家库专家总数一般保持在40-50人。同时十九条又规定:接受委托的汽车行业协会,应当自收到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供的汽车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完成评估工作,并向其提交评估报告。以这样的人数,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显然是不可能的。
■观点
专家认为评估统一标准难定
评估利益难以平衡
“这个汽车行业协会究竟是哪个协会?”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信息商务部且小钢接到记者电话时,首先就尖锐地提出了这个问题。
他表示,行业协会涉及到工业协会和流通协会等各方面,代表的利益也各自不同。工业协会代表的是汽车企业利益,而流通协会反映的是汽车经销商利益。前者是一级机构,后者是与经销商息息相关的组织者,究竟是谁进行这项工作呢?
不但如此,且小钢还表示,工业协会是汽车企业的组织,不少省份缺少汽车工业,并没有汽车工业协会这样的机构,而且也并非所有省份都有汽车流通协会这样代表汽车经销商利益的机构。“如果是在统一框架下进行的评审,那么各省市是否还要提出申请?是否还要报销专家评审时的交通费用?”
卖车应由市场说了算
“这种细则是难以操作也没有必要的,只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汽车业独立分析师钟师对于组建专家库评审经销商资格的事情态度很鲜明,“政府的职责是规范市场秩序,它没有必要在这种具体事情上过多操心。”“任何正式的第三方评估都是需要标准的。”钟师认为评估汽车经销商的资质就难以确定标准。“你能将宝马和吉利的经销商进行统一标准的要求吗?有些汽车品牌就是面向农村市场,而一些汽车品牌只针对几个省市。厂家定的目标不一定,经销商的规模、资质就体现得不一样。这是难以统一界定的。”“卖车完全是一种商业行为,汽车品牌是属于厂家的而非国家资源,完全可以由市场竞争来说了算,没有必要弄出一个统一的评估标准。”钟师表示出这样的看法,由于不同厂家目标任务不一样,对于经销商的资质要求就不一样,确立统一的细化标准是不可行的。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