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这是我国科技发展战略的一个重大调整,是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能坚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有效整合产学研的力量,加快技术创新成果的产业化。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关键是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研究开发的主体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
一、科技政策现状分析
目前,国务院已提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企业走自主创新、自主开发的路子,成本高、风险大,仅由企业自由探索,不是长久之计,希望得到国家的具体政策支持。现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在技术创新方面的主要支持政策和计划作一个初略分析:
1、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共同认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发改委设立了“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支持;科技部以科研计划对企业予以支持。
2、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设立的宗旨是:作为沟通科技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对具有市场价值的重要科研成果进行后续的工程化研究,着力于科研成果转化为适应规模生产需要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增强产业实力。但自1992年运行以来,95%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依托单位为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参与度较低。
3、国家发改委启动的首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2006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部署,加快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全国科技大会胜利召开之际,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首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也被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但是,企业能否作为支持的主体,目前政策尚不明朗。
4、国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核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目前,150多家国家重点实验室100%均设置在高校与科研院所。这块科技资源很少为企业共享。
5、国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核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开发条件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已有14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布于农业、能源、制造业、信息与通信、生物技术、医药卫生等领域,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制造业方面设立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有16家,只有1家设立在企业,其余15家设立在高校与科研院所。
6、由科技部组织实施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亦称“973”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均重点围绕我国社会、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的重大需要,解决国家中长期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关键问题的基础性研究,提高我国高技术研究开发能力。承担这些项目的主体、国家拨款支持的主体大都为高校与科研院所。
以上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技术中心等继续享受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2号)的规定,享受《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国函[1997]3号)中的有关优惠政策,即进口科研设备等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国在产业化研究等方面仍然是薄弱环节。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均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以上现状可以看出,国家财政重点支持的科技资源均分布于高校、科研院所;在国家进行科技资源配置时,汽车产业等作为国家支柱的产业很少被考虑。虽然国家计划对各类研究中心与重点实验室予以了重点支持,但在产业化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科技资源共享等方面仍然是薄弱环节。
2、人才资源分布不合理。我国现行的高级人才激励制度与政策体现为重科学家、轻工程师。大多数奖励都是主要面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高级人才,例如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百人计划,而企业高级人才能够获得的激励非常少。同时,以上研究中心与实验室在国家科技计划的大力支持下,培养聚集了大量的优势科技人才,高校人才更多地将出论文、出成果作为工作目标,这些人才的创造力很少应用于市场并直接为产品研发服务。从发达国家的人才分布看,高素质人才均聚集于企业,为提高生产力,为国民经济的增长出力。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连燕华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障碍及对策》的研究中指出: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参与技术创新活动的社会组织很多,独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 然而,只有企业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因为只有企业才是负责完成生产要素新组合的社会组织,企业作为国家技术创新的主体,当然就必须是决策的主体、投入的主体、活动的主体、利益获取与分配的主体。然而若从质的角度观察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就可以发现,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和贡献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及其他社会组织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的要素、服务和环境也还有很大的问题。
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基本上还处于低端,即以支撑当前的生产经营为主要目标,以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部分开发活动为主要形式,基本上没有涉足或没有能力涉足战略性的超前研究开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开发和大规模的系统性技术集成等技术创新的高端。值得注意的是,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获得政府支持的力度在弱化,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来源中,政府资金所占比重自2000年以来持续大幅度下降,从90年代的7%左右下降到2003年的3.26%,政府财政科技经费支出中用于资助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经费比重也呈下降态势,从9%左右下降到5%左右。
三、实施相关激励政策的几点建议
大型国有骨干企业,承担着国家创新能力的培育重责,在开发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首先建设创新型企业。为建立创新型企业,建议国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支持。
1、大幅度地提高国家财政科技拨款中对企业技术创新资助的比重,加大对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税收减免政策的力度,在科技计划中设置专项,鼓励企业培育自主研发能力,并将培育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大型骨干企业经营者最重要的考核指标。选择一批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加以扶植与支持,以掌握核心技术为目标,逐步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2、加强企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最宝贵、最重要的战略资源。自主创新,人才为本。大力培养企业技术带头人、重点科研机构的学术带头人、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其他高级科研岗位的人才,设立人才基金,鼓励企业从海外、从高校引进人才,向企业“输血”。
3、调整国家奖励制度。设立国家级新产品开发奖,对产生巨大经济效益、为国民经济增长作出贡献的、为消费者欢迎的、或出口海外的新产品开发项目的经营者或设计团队给予嘉奖。
4、进一步加大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自主创新活动和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支持。引导这些企业研究机构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与产业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活动,引导这些研究机构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在产业创新能力提高方面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余建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