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交管局统计,北京市每年因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12%。
交管局秩序处副处长李国瑞介绍说,对行人与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纠正会占到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的50%左右。 纠正行人违法有一定的难度,容易发生行人与执法人员的纠缠。因此,为保证道路畅通,交警一般都以劝阻为主、处罚为辅。
崇文门路口协管员发牢骚:我们值勤的时候最怕赶上问路的红灯停绿灯行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但真正变成自觉行动却不是一件容易事。3月4日一大清早,记者来到崇文门路口,体会了一回交通协管员工作的艰辛。
张师傅是此路段的交通协管员。记者上前问他这个路段的情况时,张师傅连忙摇摇手说:“您可千万别这时候问我,一有人问话,我一分神,准有冲过去的,等这个灯过了再说。”
红灯过后,协管员走到记者身边,谈起了这个路口的情况:“这个路口就是有的行人不太听劝。有的人早起赶地铁,面对这一个灯,他非要冲过去,我们协管员又没有权力把人家拽回来,万一让车碰着了,多不值得啊。”
话说到这儿,张师傅似乎还对他刚才的“冷漠”怀有几分歉疚:“还有就是我们最怕赶上这问路的,一来问路我们答复人家,就不能招呼行人了,有一个人抢行,大家伙儿跟着也就都上了,这儿的秩序就跟一锅粥似的。”
张师傅不自觉地带出几句牢骚话:“还有好多女同志,穿个高跟鞋也跟着跑,你说能快多少,干吗不踏踏实实地走啊?”
只因没有红绿灯,面对过街人流,过往司机没有一个礼让。
西单一路口 行人“飞身”穿车流
西单图书大厦西侧路南口比较窄,路口右转上长安街方向没有红绿灯,出入图书大厦的人和从西单方向来的机动车挤成一团。
3月4日14时30分记者在现场看到,面对横过马路的人流,司机没有一个礼让的,得空就往前挤。行人则不甘心机动车在眼前挡路,不走人行横道,“飞身”穿行在各种车辆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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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法的三大原因
1.行人违法是一个人的行为,不借助于任何交通工具,随意性很强。
2.《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的实施办法虽然对行人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可处以5元至50元罚款,但力度仍然不够,不足以对违法的行人起到心理威慑的作用。同时,这种罚款行为缺乏强制力。如果行人强行不缴纳罚款,交警没有办法。
3.当人的原始本能和法制观念有冲突时,往往是人的原始本能战胜了法制观念。如行人在两点之间的本能就是抄近道,本能地选择不去绕远。
交警严查六类行人交通违法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罚款10元)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横道或未靠边行走。(罚款10元)
■在机动车道内拦乘机动车。(罚款10元)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罚款50元)
■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罚款10元)
■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罚款10元)
温馨提示
秩序井然通行能力可提高两成
交管局新闻中心发言人张景春介绍说,除了车辆增长速度快、事故故障车多等原因造成北京交通的拥堵外,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是越来越重要的一个原因。
虽然交管部门没有关于行人和机动车互相抢行而导致的路口通行能力下降的统计,但如果一个路口秩序井然,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的话,该路口的通行能力将提高15%至20%。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