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局首次公布“涉牌”车认定和处罚标准
昨天,市交管局首次公布“涉牌”车的认定和处罚标准。“涉牌”违法行为分5种,处罚最重的是“克隆车”等刻意变造号牌的行为,将被扣车、记分、没收号牌和处罚1800元。
F改E等刻意行为罚1800
据市交管局法制处副科长王世锋介绍,司机用油漆、胶条把号牌中的1改成7、F改成E等刻意变造号牌行为,将被处罚1800元和扣车。
针对司机深恶痛绝的“克隆车”问题,交管部门将其列为处罚最重的“涉牌”违法行为,在罚1800元和扣车基础上,另记3分和收缴号牌。
不挂车牌可罚200记3分
对于司机以“号牌丢失”为幌、不悬挂号牌的做法,王世锋说,除非司机持有有效临时号牌或移动证明,否则不悬挂或只悬挂一面号牌的,将被处罚200元,记3分和扣车。
自然磨损也要罚200元
王世锋提醒说,如果因为交通事故或自然磨损使号牌不清晰、断裂、缺损的,司机应及时到车管所换领,否则司机会被罚200元。
车牌变形可罚200记3分
针对目前存在的未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现象,王世锋说交管部门可以处罚司机200元并记3分。该罚则适用如下情形:号牌折弯变形、倒挂或使用可拆卸号牌架、自动翻牌器等情形。
光盘挡号者将罚200元
王世锋说,目前有的机动车用布条、纸张、光盘以及透明玻璃、薄膜等物品遮挡号牌,这种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行为将被处罚200元和记3分。同时,号牌被硬物刮损、尘土覆盖以及在号牌上粘贴物品等致使号牌记载信息内容无法清晰识认的情形也适用该罚则。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