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表明,呼声日久的“新汽车消费税”将是一项费力不讨好的政策。因为它既不能给汽车制造商带来好处,也不能给消费者带来任何实惠。
根据透露的新汽车消费税草案内容,不同的汽车消费税税率将根据汽车排量的重新划分更加细化,特别是乘用车车种,2.2升以上排量如3.0升、4.0升都成了税率递增的分水岭,而2.2升以下排量的税率却没有什么变化。 作为具有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功能的重要政策,新汽车消费税显然走进了一个误区,那就是试图通过增加大排量汽车的税率,来抑制大排量汽车消费,从而达到鼓励发展小排量汽车的目的。
新政策的制定者想得有些天真。对大排量汽车增税,纵然可以让生产者增加成本压力,生产积极性降低,并且让汽车价格水涨船高,最终反映到终端环节,压抑汽车消费。但是,他们似乎高估了新政策的影响力。想象一下,能购买3.0升以上、价格不菲的汽车的消费者是什么样的群体?他们不是有钱的老板就是富裕的家庭,或者是政府机关,根本不会在乎那一两万元的涨幅,不会因为他们需要的车辆价格上涨转而求其次。对大排量车进行增税,不过是为国库增加了更多的税收,在平衡贫富差距上做了一点点贡献而已。
在汽车消费税调整之初,人们的关注集中在了一点,就是从政策上体现对小排量汽车的鼓励,一方面降低小排量汽车的税率,鼓励生产,刺激消费;另一方面提高大排量汽车的税率,限制生产,抑制消费。但从草案来看,对于小排量汽车的鼓励没有直接体现。首先是小排量汽车的税率仍然维持不变。这让生产小排量汽车的企业感到普遍失望,这也是目前数量最多的生产企业。想当初大家的热情甚高,如今却没有任何优惠,会让李书福们觉得指望政府简直是向天乞雨,给他们造成国家不真心支持的错觉。其次是从大排量汽车以及SUV税率变化来看,更是有些不得人心。近日就有几十家汽车企业闻风而动,联名建议再次修改草案。
汽车企业不待见新汽车消费税,消费者也不会满意。3.0升排量以下汽车的消费税率不变,基本上让降价的希望破灭了。而大排量汽车税率的上调,则让消费者在买车时承担由企业转嫁来的生产成本。新汽车消费税不但不利于小排量汽车的发展,在改善消费环境上无半点功劳,而且不利于刺激整个社会的汽车消费。要鼓励小排量汽车的消费,相比之下,调整车辆购置税要比汽车消费税的效果好,影响直接。但是要按照汽车消费税的这种调整方法,恐怕我们也别抱太大希望了。
鼓励发展小排量汽车是多方面的,需要切实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以支持和优惠,包括各种税费的合理调整,对节能环保汽车的补偿,对技术创新的资金扶持,包括对自主研发的政府投入,不要光停留在口头上。依靠抑制大排量汽车来鼓励小排量汽车显然不是明智的方法,让我理解,只能算是趁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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