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各地的门户网站,都能看到有违章查询的LOGO,让人一看顿觉这真是信息社会的一大文明成就,开车的人用不着随时提着心,吊着胆担心着在什么时间、在什么程度上违章与否难以得知,等到审车或者说其它的事情来个“秋后算帐”才搞得惊心动魄。
因为现在各个城市的道路交通格局与道路交通规矩正在不停地改动与完善之中,新规则、新情况不断涌现,不要说新上车的新手们,就是胡子一大把的老驾们都没了底,特别是行走于那种模棱两可的地方,到底违章没有经常让人悬着一颗心。
当然现在各地都开展了诸如电话查询、手机短信查询和网上查询等不同方式的违章查询业务,而在这些不同形式的违章查询方式中,网上查询毫无疑问是最直观、方便与快捷的途径。因为信息量最为完整、全面,只要在电脑上把相关的车牌号与附加信息一敲入,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什么性质的违章行为、有过多少违章均可以一目了然地查个清楚明白。
问题在于这么好的一种违章查询方式,实施起来的形式上却是五花八门:全免费的、有条件免费的、收费的,收费当中费用的收取额度与支付方式也是五花八门,通常是通过报知手机号码来从手机话费中下帐,诸如云南省昆明市的违章查询每次要收费两元。要么通过手机短信,包月X元,包年X元,明码实价,像是一种明白消费。
当然办个查询网站是要投入人力物力的,要发生相应的费用。可当今之违章罚款,一旦输入查询系统之中的诸如违反信号管制、违反道路标志、超速等等,其罚款额度的起点通常都在二百元左右。如果说特快专递的送达要通过邮局,座机和手机短信的查询要通过电信部门,那么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费用,而且这些部门与交通管制也不相干,必须要靠盈利才能维系生计的话,违章者为此该付多少费用那都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办个违章查询网站相对而言只需交管部门一家即可完成,那么在每年那么巨额的违章罚款中(不知是否全部上缴财政),拿出一点来取之于民,惠之于民可不可以?以罚款二百元为例,哪怕最高查询收费二元,也仅是其百分之一。难道说一旦违章之后,那么受教育、知情权这些都不重要了,买单、买单、再买单才是最重要与唯一的。
既然已经有免费查询的地方与部门存在,说明搞点免费的违章查询是办得到的,身为一个开车的人,只要神经系统正常,道德良知正常,估计谁也不愿去以身试法,刻意违章,更不愿去享受点违章查询方面的“免费午餐”。本来一个人违章之后,交管部门当以尽快通知他(她)相关信息,让他(她)早点受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惩处与教育,而不是再用什额外的经济手段来对其获取信息没置障碍。
杜宝良现在成大名人了,门户网站座客,媒体竞相追踪,可这是一种变态的信息传播方式下造就的“英雄”啊!这样的名人出地多了,可能有悖于我们社会的和谐,而要杜绝这样的事情再发生,只要把违章查询的信息渠道搞得科学与畅通即可。开车的人纵然犯了点错误,但也还是我们的公民,为我们自己的公民提供点知道自己所犯错误与纠正错误的方便,难道就不可能或者说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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