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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哈尔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某条斑马线上竟发生了5起交通事故,造成行人2死6伤。斑马线上惨剧频现,使这条斑马线成为名副其实的“夺命斑马线”。
实际上,类似哈尔滨这样的“夺命斑马线”,在其他地方也不乏其例!因为时下城市人口密度越来越大,以至于车多人多,故而类似的“斑马线”乱象,便成为人车相聚的“焦点”和交通治理的“难点”所在。当然,假若车辆和行人都依法而行,各行其道,这样的“斑马线乱象”也不至于闹到眼前这般惨剧频发的境地。因为按照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明白白的规定,无论在理解上和操作上都不存在任何的难度和障碍,马路上又何至于闹出诸如车辆与行人互不相让的乱象呢?关键是现实生活中,法归法,法律并没有发挥其效能。
而全国的舆论媒体曾为“撞了是否白撞”争吵得不亦乐乎!《交通安全法》正式出台之后,“撞了白撞”的声音渐渐有所收敛,但一些司机脑中“撞了白撞”的潜意识依然在马路上横行无忌。尤其某些司机的生命意识缺乏,除了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现象层出不穷,一些司机在斑马线上也毫无收敛之意,横冲直撞而无视行人的生命安危!正是在这种生命意识严重板结的土壤里,“夺命斑马线”便无所不在!
当然,机动车避让行人在发达国家早已成为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一条不可侵犯的“铁律”,即“行人优先、汽车让人”。行人只要一走上人行横道,一切大小车辆必须停下来让路。这才能体现法律对行人作为弱者的充分保护,同时也是对生命权大于行车权的权威性解读。
在“斑马线”的使用上,行人始终享有优先权,而机动车通过时属于“借道行驶”。一旦在“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理应负责任是毫不含糊的。 (责任编辑:赵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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