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时间过去了,本田与双环的官司就像一场马拉松,迄今还没有正式开庭。3月18日,双环汽车向本报发来消息称:经两年多调查取证,多次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3月7日作出第8105号审查决定书,认为:本田涉案专利与已公开的外观设计相近似,因此,本田专利不符专利法第23条规定,故宣告本田涉案外观设计第20013195239号专利权“全部无效”。
双环与本田的知识产权之争由来已久:2003年9月,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Honda在双环公司的公开资料上发现该公司将要生产、销售的“来宝SRV”车形酷似Honda的CR-V,于是委托金杜律师事务所给双环连续发出多封警告函,要求立即销毁制造侵权车型所使用的图纸、专门设备、模具以及专用工具等,希望双环“来宝SRV”不要上市。但双环不仅未予理会,而且于2003年10月16日率先向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依法确认原告双环生产和销售的来宝SRV旅行车外观设计未侵犯被告本田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诉讼请求。
2003年11月13日,本田才以CR-V的整体和前后保险杠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受到侵犯为由,将双环及其经销商北京旭阳恒兴经贸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并索赔1亿元人民币。
河北和融兴律师事务所刘英昆律师介绍说,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这个决定,是双环与本田诉讼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结果。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这个决定不服的话,应该在3个月之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赵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