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上海通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公司、雷诺、一汽华利和日产(中国)公司等5个汽车生产厂商,先后宣布在国内进行汽车召回,共涉及3万多辆汽车。这是自我国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汽车厂商实施召回最集中的时段。 这是否预示着:中国汽车召回的春天快要来了?
在国外汽车召回早已不是一件新鲜事儿。美国、法国、日本、韩国等国家都建立有相应的汽车召回制度。其中,美国的召回历史最长,相关的管理程序也最严密。在中国,虽然汽车召回制度的出台经历了一波三折,在建立之初又曾遭遇种种质疑,但是据统计,从中国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一年多以来,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截至2006年2月24日,先后已有25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厂进行了近40次主动召回,涉及车辆37万余辆。共有11家国内汽车企业、16家国外汽车企业进行汽车主动召回。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3·15”期间,五大生产厂商集体召回,有难逃“作秀”之嫌。事实上无论其“作秀”与否,客观而言,都已经昭示汽车制造商在思想观念上,从被动掩盖责任走向主动召回缺陷汽车。
目前,由于中国汽车产业竞争加剧,质量突破、服务突破、品牌突破已成汽车企业争取竞争优势的重中之重。加之中国汽车消费者日渐成熟,对品牌的认识已进入到综合判断阶段,维权意识高涨。在这样的情况下,汽车企业如果依然难以转换观念,试图通过逃避自身缺陷的做法来获取消费者信任,无疑会适得其反。
汽车的召回,表现了中国汽车企业对于建立长效品牌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表明这一趋势:汽车企业对于汽车产品质量的重视,以及自身责任感的加强。另一方面,也体现出面对召回,汽车企业在心理上已走向成熟。
对于消费者而言,汽车召回也是福音。大厂商率先以高姿态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会带动其他汽车企业竞相模仿,从而形成汽车召回的良性循环。未来,随着法制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加强以及大范围内汽车生厂商的“觉醒”,汽车企业关于“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承诺将切实得到实现。
相关链接
【召回概念】
指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的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包括制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销售商、修理商、车主等有关方面关于缺陷的具体情况及消除缺陷的方法等事项,并由制造商组织销售商、修理商等通过修理、更换、收回等具体措施有效消除其汽车产品缺陷的过程。
【缺陷定义】
根据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形。
【投诉小贴示】
汽车召回需要消费者的积极参与和全社会的共同配合。如果您遇到汽车出现上述缺陷,请积极向国家汽车召回信息系统和有关制造商投诉,提供问题的详细情况。如果根据大量投诉信息判断,问题确实具有“普遍性”,相关部门及制造商就能进行相应处理,维护车主的利益和人身安全。另外,在投诉时务必填写详实、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在召回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通知。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