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国际上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3月21日,中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汽车消费税亦在调整之列。
新消费税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对乘用车的排量分类,与国家新的汽车分类标准统一起来。调整了小汽车税率结构,对乘用车(包括越野车)按排量大小分别适用六档税率,对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新消费税拉大了不同排量汽车的税率差距,减轻了小排量车的负担,充分体现出对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的鼓励政策,表明国家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关于小汽车消费的倾向性态度。
今年一、二月份国产乘用车销售中,1.0L(含)市场份额22.25%;1.0-1.6L(含)市场份额达到46.19%。 按照新消费税率,购买1.6L的,税率未变;购买1.0-1.5L的,税率从5%降到3%,税率下降了2%。1.6L以下车型的市场占有率近70%,可见广大的汽车消费者在新消费税实施后,基本属于得益或不受丝毫的影响。
自从去年国家发改委政策法规司负责人透露经济型轿车排量拟定在1.4L的信息后,除了东风神龙1.4L富康、上海大众PO-LO、长安铃木雨燕、夏利三厢N3、天津一汽威乐、上海通用乐骋、广州本田飞度和一汽丰田威驰等,都在1.0-1.5L之间外,今年新下线、新入市的新车,像北京现代雅绅特、上海通用乐风、东风标致206、华普的女性车,都不约而同地定在1.4L上。随着油价的抬高以及其他养车成本的增加,兼顾到消费者对动力性的需求,1.4L已经越来越受到厂家的关注,极有可能替代1.6L,演变为2006年及其以后家轿消费的黄金排量,都享受3%的消费税率待遇。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