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近日转发由广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提出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实施意见》,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
该《实施意见》认为,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对于缓解广州能源供需矛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对符合国家上牌标准、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节能环保标准的小排量汽车,给予办理新车登记等相关手续。
据了解,广州将在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标准、规范出台后,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目前,广州各有关部门正在密切跟踪,配合做好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配套技术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工作。
在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小排量车的同时,广州将加大对汽车尾气排放的控制力度,尽快发放汽车环保标志,对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将限制在市区主干道路行驶。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