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海掀起“绿色风暴”,以“限污”取代“限小”。而北京市则从4月1日起解除对1.0升以下小排量汽车的限制。重点城市带头解禁为小排量汽车发展赢得了更广阔的生存空间,而不少有远见的汽车企业已经有所动作,在一些区域市场率先投放了符合国Ⅲ排放标准的新产品。
众所周知,尾气排放是导致城市环保污染的主要原因。在我国环保观念相对落后的大环境下,仅靠一个国Ⅲ标准,能擎起环保发展的重任吗?在日前举行的上汽通用五菱汽车企业责任与环保发展研讨会上,来自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和发改委的专家一致认为:车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不断地技术创新、品质升级来跨越不断提高的技术、环保门槛。
2005年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给出了明确定义,即“发动机排量小于1.4升,车身外形尺寸总长小于等于4米,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45千瓦/升,油耗指标、环保指标、安全指标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4月对外发布的《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也明确提出,从2010年开始,我国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的汽车产品及其包装物品,或委托相关机构、企业负责回收处理。而针对消费者关注的车内环境质量问题制订的《汽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也将于10月出台。
据了解,国内一些微车企业通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在产品品质、环保节能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了不少实质性的进展。比如上汽通用五菱在提升产品品质方面,依托股东方先进的GMS体系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行“品质战略”,而其生产的五菱之光“国Ⅲ版”早在2004年1月开始投入自主研发工作,采用通用全球标准的制造工艺,并经过了严格的质量测试,不仅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其先进的电喷系统平台还能够满足欧Ⅳ排放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上汽通用五菱柳州基地产能50万台发动机工厂预计2007年投产,生产的发动机排放也将会达到国Ⅳ标准。对此,上汽通用五菱副总经理郭吕敏表示:“全国范围推广国Ⅳ标准要到2010年,而我们现在就已经在开始做这件事,是因为作为企业,我们必须担负起社会责任,主动进行技术升级,推动环保发展。”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