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白无故车被砸坏了,我该找谁啊?”昨天,程先生望着被砸坏的爱车仍感觉冤枉,本来正常行驶途中停车,没曾想旁边车辆开车门时竟把一位骑车行人顶到自己车上,将车砸坏不说索赔也遇到麻烦。
4月16日下午6时左右,程先生正常行驶至朝阳十里堡时,由于过马路行人较多,他便慢慢把车停了下来,“砰……”几分钟后,程先生正要开车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他扭头一看,原来与他并排停靠的富康车后座上,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开车门正要下车,恰巧两车中间一位老人骑车驶来,被车门撞了个正着,他的车门也被砸出了两个烧饼大小的坑。
“孩子正着急去医院呢,得赶紧走。”随后,富康车中一位中年女子走下车,解释说自己的孩子去医院途中想去上厕所才开门的,由于事情紧急,富康车开走了而女子留了下来。老人随后也去了医院,程先生后来才得知女子乘坐的富康车是一辆“黑车”。由于找不到富康车,交警告诉记者,此事最后协商由乘车女子支付程先生200元以作修车费用。“我的车修理需要500元呢,这钱该谁掏呢?”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程先生依然觉得冤枉。
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的郝清远律师认为,富康车司机和孩子家长均须承担责任,对于司机应该事先明示不能行驶中途随意开车门下车,而对于家长来讲有监护孩子的义务,家长需要承担相对较多的责任,并且对于受损失者进行适当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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