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评选办法
“2006中国节能环保汽车奥运城市绿色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简称“绿色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由绿色行组委会举办,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宣传“绿色行”公益活动歌曲。
“绿色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旨在通过征集“绿色行”歌曲,在全社会传播“可持续、公平、民主、和谐” 的社会科学发展观,宣传“节能环保”理念;倡导“节约型”消费观念;普及“汽车节能环保”知识;服务“北京绿色奥运”,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而努力。 “绿色行”歌曲征集活动将评选出十首入围作品,进行广泛传播,并从中甄选出“绿色行”公益活动的主题歌曲,于“绿色行”启动仪式及闭幕式――“唱响2008”大型演唱会上进行演唱。
“绿色行”组委会诚邀所有自愿遵循本办法,热心节能环保公益事业的个人和实体,参加“绿色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让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一同为“和谐中国、绿色中国”而努力!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绿色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开始于2006年4月24日,截至于2006年8月31日。以送达方式递送的,以作品送达“绿色行”组委会的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到达的,以北京市邮戳所示时间为准。本办法适用于本次征集评选活动期间依据本办法向“绿色行”组委会递交的所有参选作品及资料。
(二)、参加者:
所有热爱节能环保公益事业、关心支持“绿色行”公益活动的个人以及公司、企业、组织、机构、院校或其它实体均可参加本次活动。上述所有的自然人与实体,包括参选作品的每一位词创作者、曲创作者、表演者及其它参与创作的人员,合称为本次活动的“参与者”。
(三)、活动参加方式:
1、参选作品提交方式
参选作品应同时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参选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可以选择卡式磁带、CD、CD-R、MD或DAT
形式);
(b)
参选作品的歌谱五份,其中四份隐去参加者姓名或单位名称(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不限语言类别);
2、参加本次活动所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提交参选作品时,参加者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a) 所有参加者的中文简介一份(含以往获奖情况介绍等);
(b) 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 按照本办法的要求以中文填写、签署《参选表格》;
(d) 按照本办法的要求以中文签署《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在本次活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未提交本项上述四条中的任何一条,相应参选作品丧失参选资格。
3、提交作品的地址
参加者应将资料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一并递送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B2座1209中国节能环保汽车奥运城市绿色行组委会
邮编:100080
4、《参选表格》、《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的获取
参加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本办法、《参选表格》、《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a) 从“绿色行”组委会官方网站(网址:www.绿色行.com)或搜狐网站(网址:www.sohu.com)下载;
(b) 经“绿色行”组委会认可、通知的其它方式;
空白《参选表格》与《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复印有效。
5、身份证明文件
参加者应提交能够充分、准确证明其身份的以下合法有效的文件:
(a)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其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
(b) 实体:注册文件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
参加者应以复印件的形式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绿色行”组委会有权核实上述文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四)、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1、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a) 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均属于未公开作品;
(b) 除提交参选作品及资料的参加者以外,没有其它方对参选作品及资料的创作有实质性贡献;
(c)参选作品要充分体现“绿色中国、和谐中国”的精神;
(d)体现“节能环保”的主题;
(e)表现服务“绿色奥运”的意识理念;
(f)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具备全社会广为接受和传唱的基础;
(g)歌曲的语言、风格、形式不限,但应旋律优美。歌词含义丰富;
2、参选作品创作的注意事项
(a)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b)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及专有权利;
(c)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俗的内容;
(五)、奖项
根据评选结果,十件入围作品的参加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获奖证书、奖励以及作为原创者参加“绿色行”相应的各种活动,并由“绿色行”媒体宣传联盟进行宣传播报。
“绿色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奖项设置为:
一等奖: 一名: 笔记本电脑一台;
二等奖: 二名: 数码摄像机一台;
三等奖: 三名: 数码相机一台;
入围奖: 四名: 摄像手机一部;
(六)、查询、通知和咨询
本次活动的相关信息、进展情况、具备参选资格的作品信息及提交作品的参加者相关信息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网站查询:“绿色行”组委会官方网站(网址:www.绿色行.com)或搜狐网站(网址:http://auto.sohu.com/s2006/chinagreenauto/);
参选作品及参加者的信息将自到达“绿色行”组委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发布。
2、电话或电子邮件查询
联系人:李峰 沈成波 胡文一
电 话:010 ―― 82615738 82612795
传 真:010 ―― 82614671
Email: autogreen@sohu.Com
(七)、争议及未尽事宜
对本办法、《参选表格》及《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产生的任何意义,“绿色行”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绿色行”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国节能环保汽车奥运城市绿色行组委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参加者注意事项
(一)、《参选表格》、《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及其他合同的填写、签署要求
1、《参选表格》的填写、签署
(a)参加者应在《参选表格》中填写其信息和参选作品的内容,并应在参选表格下方签署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上记载相同的姓名或名称。
(b)当某一参加者单独创作或参与创作多件参选作品时,该参加者应就每一件作品分别填写、签署一份《参选表格》。当参选作品为集体创作时,参加创作的每一位参加者均应就该作品各填写、签署一份《参选表格》。除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情形外,参选作品在下述情形被视为集体创作:①一方通过书面形式、另一方通过表演形式创作了参选作品的不同组成部分;②参选作品由一方创作的乐谱和另一方创作的歌词组成。
(c)如任何参加者就其单独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任何参选作品拒绝填写、签署或不实填写、签署以及不完整填写《参选表格》,该参选作品将被视为丧失参选资格。
2、《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的签署
(a)参加者必须就其创作的参选作品签署《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b)当某一参加者单独创作或参与创作多件参选作品时,该参加者应就每一件参选作品及资料分别签署一份《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当参选作品为集体创作时,参加集体创作的每一位参加者应就该参选作品及资料共同签署一份《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除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情形外,参选作品在下述情形被视为集体创作:①一方通过书面形式、另一方通过表演形式创作了参选作品的不同组成部分;②参选作品由一方创作的乐谱和另一方创作的歌词组成。
(c)如任何参加者就其单独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任何参选作品拒绝签署或不实签署《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该参选作品将被视为丧失参选资格。参加者就同一参选作品及资料所提供的《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以及《参选表格》中的相关信息应保持一致,上述文件中所载信息的任何差异均可能导致相关参选作品被视作丧失参选资格。
3、其他合同的签署
(a)在本次活动期间,参加者应按照“绿色行”组委会的要求参加“绿色行”组委会指定的有关宣传活动,并签署相关合同。在需要签署该等合同的情形下,“绿色行”组委会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参加者;如果参加者是实体,则参加者应根据“绿色行”组委会的要求,确保其所有参与了参选作品创作的相关人员签署合同。
(b)如果参加者未能按照上段要求签署或促使有关方签署如上所述的任何合同,参加者将被视为自愿放弃所提交的相关参选作品的参选资格;在该等情况下,参加者在其所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中就该等参选作品和资料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转让(许可)等事项所做出的承诺继续有效。
4、文件填写和签署的其他要求
(a)参加者应当具有填写、签署本办法中规定的所有文件以及具有履行相关义务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参加者为自然人的情形下,如参加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非其法定代理人在本办法规定的所有文件中签字认可,否则相关参选作品将被视作丧失参选资格。根据我国法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年龄不满10周岁的自然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年龄在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但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通常被视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参加者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碳素笔正楷签署《参选表格》、《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及其他合同。
(二)、相关文件、资料的处理和著作权归属
1、所有寄送至“绿色行”组委会的材料,包括按照本办法提交的参选作品及资料、《参选表格》、《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绿色行”组委会概不退还。
2、参加者同意根据其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的规定,将其对参选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转让给“绿色行”组委会;或者,在上述权利中的部分权利不可转让的情形下,参加者将根据《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对该等不可转让的权利做出妥善安排。
然而,参加者有权按照《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的规定,撤销其在该函下就著作权转让、许可事宜所做出的承诺。
(三)、参加者特别确认和保证的事项
1、参加者同意,对于任何参选作品,在参加者未按照《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的规定行使其所享有的、撤销其在该函下就著作权转让、许可事宜所作承诺之权利的前提下,参加者或参加者的任何继承人、受让人不得要求对“绿色行”组委会或“绿色行”组委会的任何被许可人、继承人、或受让人行使参加者对该等参选作品及资料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所规定的人身权)。
2、参加者除按照本办法就其提交的参选作品及资料获得奖励外,并不就参选作品及资料的创作、相关权利的转让(许可)以及“绿色行”组委会对参选作品、资料的使用和利用等事项获得其它任何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3、参加者确认,如果参选作品被选定为入围歌曲,将会被用作“绿色行”以及相关的其他活动,以及“绿色行”的主要音乐标志,同时还将成为宣传“节能环保”精神的重要媒介之一。参加者确认并同意保护“绿色行”之长期利益的重要性。
4、参加者不得做出以任何方式损害“绿色行”组委会依照本办法和《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对参选作品及资料享有的任何权利的行为。根据“绿色行”组委会的要求,参加者应当立即采取“绿色行”组委会可能合理要求的所有举措(包括签署和提交补充文件),以证明并使“绿色行”组委会对参选作品及资料所享有的相关权利(包括著作权、所有权或其他权利)有效或生效。
5、“绿色行”组委会有权按照本办法和《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规定的方式无偿使用参选作品及资料,无须向参加者或任何第三方取得任何许可或认可,也无须向其支付任何费用。然而,“绿色行”组委会没有义务必须使用或利用任何参选作品及资料。
6、参加者就其将参选作品及资料提交“绿色行”歌曲征集活动这一事实所进行的宣传活动应按照“绿色行”组委会批准的方式进行。
7、参加者同意,除非本办法另有规定,“绿色行”所涉及的任何官员、职员、工作人员、顾问、代理人、代表或志愿者(合称“豁免方”),均不会因本办法、《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参选作品及资料或“绿色行”歌曲征集活动或与之相关的事项而承担任何性质的经济责任或义务。如果参加者因本办法、《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参选作品及资料或“绿色行”歌曲征集活动或与之相关的事项而产生任何针对豁免方的主张、索赔请求、诉讼或其它法律程序,则参加者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提出或放弃促使提起该等主张、索赔请求、诉讼或其它法律程序。
8、由于参选作品及资料,或者因参加者自己以及以其名义或接受其指示的任何一方对参加者在本办法和《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项下任何承诺和声明的任何违反而直接或间接发生、导致的第三方提出的请求,参加者应当向豁免方进行赔偿、予以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害。未经“绿色行”书面许可,参加者无权和解或解决任何该等指控。
(四)、“绿色行”组委会的确认
“绿色行”组委会确认,在参选作品未成为入围作品的前提下,参加者有权依照《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的规定,撤销其在该承诺函项下就著作权转让、许可事宜所做出的承诺。
背景介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节能环保意识;加强“绿色奥运”理念宣扬,中国节能环保汽车奥运城市绿色行组委会(简称“绿色行组委会”)将以节能环保汽车为载体,借“绿色奥运”契机,沿“绿色奥运”轨迹,于今年4月至10月开展大型节能环保汽车公益宣传活动,意在引导“节能环保型”汽车消费意识,推介“绿色汽车”优秀品牌,为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而努力!
(一)、“绿色行”宗旨
打造绿色汽车品牌
倡导节能环保消费
宣扬节能环保理念
服务北京绿色奥运
(二)、组织机构
批准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主办单位: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中国节能协会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中国国家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节能环保汽车奥运城市绿色行组委会
(三)、活动时间:
2006年4月――10月
(四)、活动行程:
北京 ―― 沈阳 ―― 天津 ―― 秦皇岛―― 青岛 ―― 上海 (责任编辑:王伟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