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李女士在本月内先后遭遇‘碰瓷’,巧的是‘碰瓷’人为同一女子。”昨天,刘先生和李女士一起设计引出了这名女子,并送到派出所。可因为没有足够证据,警方没有对其处理。
据刘先生称,他和朋友李女士在4月10日和28日先后遭遇同一个女子“碰瓷”,该女子趁他们在倒车时自己碰上车尾并倒在地上,称受伤并向司机要钱。 “看,这事故单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都是相同的。”
据李女士称,28日中午她在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门口的停车场取车,可刚启动还没有开始倒车,就听见后面一声响,“我下车一看,一个中年女子倒在车后,说腰被撞了。我要送她去医院,她不去,并管我要600元钱。”于是李女士报警。“交警把这名女子送到医院,可是她不肯下车,说给50元都行,我就是没给。”
刘先生称,自己的遭遇跟李女士差不多,只是当时这名女子还带着一名男子。“我虽然也报了警,但因为赶时间就给了他们100元脱身。事后,我和李女士一合计,两次都是同一个人,就想抓住她。于是李女士谎称要给她钱,把其骗到公主坟并报警。”
据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大门停车场一位管理员表示,常有四五人在此“碰瓷”,下手的对象主要是外地车、经验不足的女司机和新手。
处理此事的海淀区翠微派出所一名民警表示,要处理此类违法行为,应该保护好现场,最好还能有旁证证明。“一旦发现有这种可疑人使用‘碰瓷’的手段骗取钱财,首先应该立即拨打122和110报警,让民警到现场勘察后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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