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行业关乎市民出行,更关乎一个群体乃至一个城市的生存状态,更映射出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郑州出租车行业体制弊端不见消微,反而愈见丛生。
如果不是业内人士,你也许永远不知道出租车行业的“水”到底有多深——从经营权出让,到购买车辆,再到车身广告,甚至与出租车有关的法律法规都成了有关部门或一些出租车公司的敛财渠道。 许多方法和手段闻所未闻,有的连出租车司机也说不清其中的奥妙。
出租车行业养肥了众多食利阶层,出租车司机的经营却日渐困难。与调整出租车计价器上的数字相比,这种失衡似乎更有调整的必要。
据悉,省政府已表示,近期将全面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司机买新车多掏一万元
要想经营出租车,您就必须从出租车公司购买车辆。而这车辆要比市场上同样的车贵8000元到10000元。
出租车司机刘师傅说:在郑州市购买出租车必须经过出租车公司。一般是公司给你报价,司机把钱交给公司后,到公司指定的地点提车。刘师傅2001年购买的羚羊型出租汽车一共花了16万多元,刨去经营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车价为10万多元。而当时同等配置的轿车市场价格不到9万元。黄师傅2003年购买的捷达( 报价;
图片)型出租车花去了11.38万元,而当时的市场价格为10.3万元左右。马师傅2004年购买的富康( 报价;
图片)出租车花了9万元,而当时车价不到8万元。
黄师傅说:“自行购车,公司和客运管理处是不给办手续的,我们只有吃哑巴亏。”
为验证这些说法,记者以想经营出租车为名向出租车公司了解情况。在中州公司,工作人员立刻回绝了记者:“公司现在没车。”
“能不能提前预订一下,万一有谁的经营权到年限了,要换新车呢?”
“那也不行,这不能预订。”
记者又找到大河公司、晨曦公司,得到了几乎相同的回答。
三家出租车公司都拒绝透露新车的价格,但都承认从公司购买出租车比市场贵。他们解释原因说:出租车更新时需要使用旧车指标,这要收取旧车指标费,因此要比市场上的车价贵一些。而对司机交钱和签合同时不说加价,只在合同中用笼统的方式综合计价。
出租车司机出钱买车却拿不到发票,这是许多出租车公司存在的另一个怪现象。在农业路上,20名出租车司机接受采访说,他们都没有见过自己的购车发票。车辆的具体价格是多少,他们只能将总的购车费用减去经营权使用费、车载电台、防护网等费用,大致得出车辆的价格。与市场上同样类型、同样配置的车相比,他们买车贵了1万元左右。
昂贵电台频频遭更换?
出租车司机孙师傅从1993年就开出租车,他认为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客运管理处对电台的收费。
孙师傅说:我开“面的”的时候,就掏了5000元装了个电台,只用了3年,换“轿的”时仍让交5000元再买个电台,说原来那个落后了。据了解,电台成本只有1000元左右,为何收5000元?如果是包含建台费,那我们每次买电台都要重复购买建台费吗?既然是我们集资建的台,为何还得每个月交50元的使用费?客管处这样做算不算暴利和重复收费?如果说带报警服务功能,那我完全可以拿着保险公司的保单免费去安装一个110报警装置,一个月才30元。还有,如果现在的车辆经营权使用年限满了之后,再换车时,我是不是还得再买一个更先进的电台呢?
采访中,还有司机反映:昂贵的车载电台并不好用,经常出现掉线情况,好多司机平时并不使用电台,却每个月仍需交纳50元的电台使用费。
郑州市无线电调度中心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自从郑州市的出租车安装车载电台后,月使用费就是50元。调度中心属自收自支企业,各种成本都需要企业自己负担。车载电台的使用是长期过程,不可能安装后就不再交纳使用费,而且一个电台使用七八年需要更新实属正常。
谁截留了车身广告费?
出租车出入城市的各个角落,是良好的户外广告载体。利用出租车车身、后窗做广告也能带来不小的经济效益。可记者调查得知,这部分收入落入出租车司机腰包的是少之又少。
出租车司机马师傅说:虽然经营权和车辆都是自己购买的,可贴不贴广告,收取多少费用,出租车司机说了不算。以后窗广告为例,客运管理处每季度仅付给司机60元。还有的广告以实物的形式给司机补偿,比如
纯净水广告,出租车司机每个月可到固定地点领取两桶纯净水,价值不过十几元,当月不领过期作废,许多司机因为没有时间放弃了领水的机会。“广告贴在我们的车上,可广告公司挣了多少钱,客运管理处挣了多少钱,我们都不知道。”
记者咨询了广告专业人士张先生,他说,出租车后窗广告一车一季度的费用在300元以上,其中客运管理处大约收取了200元,广告公司的利润在10%左右,约为30元,余下的70元为广告的制作成本。按照这个数字计算,除去付给出租车司机的60元,客运管理处大约得到140元。而这140元是在不用付出任何成本的情况下获得的。张先生透露:要想在出租车上做广告,必须通过客运管理处,广告公司无法直接和出租车公司或者出租车司机商量价格,否则客运管理处就不让贴。
“运六歇一”应减免费用?
2002年3月4日起,郑州市出租车重新执行“运六歇一”制度,出租车按车牌照尾号每周必须停运一天。凡休息日车辆私自上路运营的,一经发现,按规定予以处罚。
多数出租车司机对“运六歇一”颇有微词。中州出租车公司的李师傅说,“运六歇一”执行休息的时间是从当日零时至24时,夜晚运营出租车交接车只能在24时左右。他的休息时间为星期二,自己星期一24时就得将车归还车主,星期三零时才能找车主接车。由于车主厌烦这样交接车,自己不得不连休两个夜晚。李师傅称,很多司机因此不得不违反“运六歇一”规定,夜晚违规运营。
而更多出租车司机认为实行“运六歇一”后,应该减免一定的经营权使用费。大河出租车公司李师傅算了一笔账:“按照8年的经营权计算,‘运六歇一’使我们一年只能运营十个半月,8年下来就得少运营近一年,客管处是否应该给我们减免一年的费用呢?管理部门如果真对司机好,就应该少收钱,多服务。”
“出租”涨价是替垄断买单
中南财经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中国各大城市出租车行业之所以存在严重弊端,根本原因在于垄断经营。出租车管理机构截留了大部分的经营收入,用于支付各种组织费用和交易成本,普通市民却不得不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出租车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获得巨额收入之后,不但没有制定科学的规章制度,降低出租车行业的运营成本,反而制造了各种各样的矛盾,严重破坏了出租车行业经营秩序。如果单靠涨价来解决出租车行业存在的问题,显然是委过于市民。
城市管理包括出租车管理,是城市自治的核心内容。如果市民抱怨,相关从业人员不满,那么,需要检讨的不是从业机构及其人员,也不是普通市民,而是政策的制定者。专家认为,与其召开听证会调整出租车行业的价格,不如制订科学的竞争规则。
出租业之乱将整治
4月21日,全省纠风工作会议上明确,出租车行业管理已纳入纠风部门的职责范围。重点是强化对出租车经营权出让及相关收费行为的监管。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认真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所有城市一律不得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依法解决好遗留问题;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全面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有关专家呼吁,事实证明,仅靠调价无法彻底解决出租车行业由体制弊端带来的各种问题。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勇于面对现实,从以民为本的原则出发,制订整改措施,为出租车司机减负,让利于民。
眼下郑州市当务之急是治理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之乱,为司机减负,还是听任出租车涨价,让市民为食利者买单?这个问题值得每一个市民认真思考。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