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德国宝马公司先申请“轿车”设计专利,近4年后才去申请“轿车模型”,但此时,澄海市锦江玩具实业有限公司已申请了一部宝马轿车模型的设计专利。
为此,德国宝马汽车股份公司将国家知产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澄海市锦江玩具实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1999年8月25日,德国宝马公司向国家知产局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申请名称就是“轿车”,国家知产局审查通过后,公告德国宝马享有宝马汽车在轿车“12-08”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2003年6月19日,德国宝马提交了“更正错误请求书”,表示其想申请的是轿车模型类的外观设计专利权,2003年8月6日,国家知产局发布公告同意德国宝马的变更申请。
但几乎就在同时,澄海市锦江玩具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了宝马玩具汽车外观设计专利,并经审查通过。德国宝马知道后表示,锦江玩具公司的玩具汽车和宝马汽车几乎一样,因此向专利复审委申请宣告锦江玩具公司的专利权无效。
锦江玩具公司也表示,玩具汽车和宝马汽车有很多地方都是不一样的,跟真的宝马车相比有很多不同,而且玩具汽车的销售规模也不大,没有对公众造成影响。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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