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潼关,北隔黄河与山西相望,东临涵谷与河南接壤,同时黄河、渭河又在这里交汇,素有“鸡叫听三省”的交通要冲之称。连霍高速公路开通后,潼关作为陕西省的东大门,窗口地位更显重要。然而,去年以来,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却利用这一“风水宝地”,大发横财。他们多次在连霍高速陕西潼关收费站处,强行对入境的货车进行拦截,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罚款,数额一般都在万元以上,而且不出具任何凭证,不少车主把潼关戏称为“鬼门关”。 河南省巩义市一车主,因在过潼关时被工商人员非法罚款2.7万元后,不堪重负,回家后竟服毒自尽。
张建勋之死引起了河南省巩义市数十车主,以及在西安经商的上百河南商户的强烈不满。他们自发组织起来,前往潼关县工商局讨要说法。在采集了相关录音等证据材料后,自今年4月28日起,百名商户代表联合签名,将一封封举报信不断寄到陕西省的有关局委,以及本报和陕西的新闻单位…… 5月17日,本报热线新闻部派出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工商人员高速乱收罚款“收走”人命
陕西潼关咋就变成了“鬼门关”?!
第一部分:刚进陕西就被扣下 黑白不分以罚代法
一、工商高速查车 罚款逼出人命
在连霍高速上被陕西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非法罚款后,家住河南巩义市鲁庄镇安头村的张建勋服毒自尽。
5月17日,张建勋的弟弟张建伟向记者哭诉了哥哥的不幸遭遇。2005年1月,张建勋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辆东风货车往西安跑运输。2005年7月26日凌晨3时许,当他开车经过连霍高速潼关高速收费站时,被守在那里的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和潼关县公安局的一位张姓队长带人强行拦住,之后,把他的货车从高速上押到潼关县公安局交警队停车场内。在各种手续都十分齐全、合法的情况下,他们执意说张建勋车上装运的电线不合格,罚款5万元。张建勋随即把货主叫了过去出示商品合格证。但是,支忠民却说:“要是叫我看你们商品合格证书,我就罚你们5万元;如果我不看,就罚你们3万元!”
经双方讨价还价,张建勋的货车被扣了两天,交纳2.7万元的罚款后才被放行。支忠民等人在收到罚款后,并没有给出具任何票据,当张建勋索要时,支忠民只是要张建勋留下电话,称他们很快会给邮寄过去。
张建勋在被罚款后,西安的一些业务客户认为其太“晦气”,终止了和他的运输业务。看到货车搁置在家,已被银行按揭贷款压得不堪重负的张建勋整日一愁不展。他曾多次对人说: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等人,非把我逼死不可!我死了,变成鬼也要去找支忠民等人去算账!
悲剧终于发生了——2005年12月18日,张建勋在家服毒自杀。
二、罚款不开票据 声称给你寄去
张建伟说,哥哥死后,将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留给了他,并承担了哥哥的所有债务。同时,开起了哥哥的货车,但却一直不敢往陕西送货。
今年3月21日,张建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决定送货陕西。但是,“祸不单行”,他的车刚从连霍高速潼关收费站出来,就有几个穿着便衣的人要上前拦车,“当时,我还以为是歹徒,就加大了油门,可谁知一辆桑塔纳( 报价; 图片)和一辆皮卡( 报价; 图片)车在后面紧追不放”。当车驶到渭南市境内时,突然后面一声枪响,他紧急减速,后面的车随即跟了上来将其拦下。
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等人从车上下来对他说:我们都开枪了,你还敢往前跑啊?随后,张建伟的车被带到了潼关县工商局。
支忠民等人不分青红皂白,就要对他罚款3万元。经过讨价换价后,张建伟交纳了1.5万元罚款才被放行。支忠民等人在收到罚款后,也没有开具任何票据。
巩义市鲁庄乡苏家庄村的村民祖鹏旭向记者反映,他和朋友赵志宽四处拼凑五六万元买了一辆厢式小货车搞经营。去年11月份,在经过连霍高速潼关收费站时,被潼关县工商人员拦住,经苦苦哀求,交纳了1.5万元罚款后,才被放行。
过了六七天,他们又去陕西送货,意想不到的是,车刚出潼关收费站,就又被潼关县工商人员拦住。当时,这些人根本不看他们拿出的商品合格证书和相关合法手续,不顾他们哭着哀求,便对他们罚款1万元。在他们要罚款票据时,这些人只给他们开了上一次的罚款票据。但是,上次明明交了1.5万元的罚款,而对方给他们开的罚款票据上却只显示1.1万元。第二次交纳的1万元罚款票据至今也没见潼关县工商局寄给他。
三、每车每年五千 确保“风雨无阻”
在西安市经营电缆电线生意的一贺姓商户告诉记者,2005年7月27日凌晨,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以其车上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强行将他的货车拦下高速。
这位贺姓商户说,当时他车上拉了3吨多电线和4吨多半成品铝板,在出示了商品合格证书等合法手续后,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的人员却对此置之不理,执意要罚他5万元。他说,车上的电线价值也不过3万元,央求少罚点儿。但是,支忠民却说车上不是还有铝板吗,不行的话他们也要查查。经多次讨价还价,7月28日,贺姓商户被迫交了2.7万元罚款,但当时也没给他开具票据。今年4月1日,贺姓商户前去讨要时,支忠民等人才给他开了一张数额2万元的票据。当被追问其他7000元钱去向时,支忠民等人却说,那7000元被他们开支用了。贺姓商户说,直到现在,他也没有讨到剩余的那7000元罚款票据。
此外,贺姓商户提供给记者录音证据显示,在当时的讨价还价中支忠民还对贺姓商户说:“只要你每年向我们交纳5000元钱,我保证一年内,我们县工商部门不会再上高速去查你的车。确保你的货车在潼关县境内‘风雨无阻’!”
四、张张单联罚单 声声血泪控诉
提起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上高速进行罚款一事,河南巩义市在西安经销电线电缆的商户个个苦不堪言。5月19日,在陕西西安几家五金电料批发市场,十几位商户向记者提供了他们被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罚款的原始票据。
记者看到,这些票据都是:“陕西省代收罚没款票据”,上面都加盖有“陕西省财政厅罚没款票据监制章”。
编号:0181274,收款时间:8月17日。行政机关:潼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决定书号码:潼工商(处)字2005第032号。金额:20000元(实际罚款27000元);
编号:0181275,收款时间:8月17日。行政机关:潼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决定书号码:潼工商(处)字2005第031号。金额:4500元。(实际罚款5000元);
编号:0181289,收款时间:2006年1月17日。行政机关:潼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决定书号码:潼工商(处)字2006第001号。金额:20000元。(实际罚款27000元);
编号:0181257,收款时间:2006年1月19日。行政机关:潼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决定书号码:潼工商(处)字2006第002号。金额:16000元。(实际罚款22000元);
记者发现,这8张罚没款票据上,每张上都只有一枚“中国工商银行潼关县支行业务清讫”的方章。而且,每张票据上,根本没有收款人的姓名。这些商户告诉记者,这些发票,都是他们事后几个月去讨要时对方才给他们补开的,而且,所有罚款票据大都是多收少开。在这8张罚款票据中,其中只有两张是按照实际罚款的资金数额开具的,原因是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在获悉得罚款人要去举报他们后才补开的。
另据反映,这8张罚款票据的持有人只是在陕西的河南商户中被罚的极小部分,更多的被罚款人,到现在也没有收到潼关县工商局出具罚款票据。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