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为报复社会 先伤害出租车司机 抢车后再行凶 致使3死6伤 同时被判赔偿7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00余万法官称民事执行比较难
31岁的河南农民艾绪强为报复社会,竟杀出租车司机抢车,并开车在王府井步行街冲撞人群,致3人死亡,6人受伤。
今天上午,市二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艾绪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7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庭前10分钟
伤者田长元是某单位的司机,他被艾绪强撞成小腿骨折,被家属用轮椅推进法庭。
他在法庭上拿出自己近期拍的CT片告诉记者,钢板还在里面。“单位不景气,家里还有一个孩子上学,我已经没法开车,今后的生活不知道怎么办。”田长元说。
宣判10分钟
第一分钟:艾绪强更换了庭审时的装束,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外套红色的号服,他的双手包在背心的里面,面无表情地被带上法庭。从进门到出门,艾绪强两次望向旁听席。
第二分钟:面对媒体频频闪动的闪光灯,艾绪强一脸的不在乎。
第三至第八分钟:审判长宣读艾绪强的犯罪事实。
旁听的家属愤怒地瞪着艾绪强,被害出租车司机李文发的妻子眼睛红红的,死死盯住这个杀死自己老公的凶手。
最后两分钟:听见“死刑”两个字从审判长的口中读出,艾绪强头扭了一下,抿了抿嘴。
听见赔偿家属100多万元,艾绪强脸上竟有冷笑。田长元则低下了头,默默地听着法官宣读。
判后5分钟
旁听的家属中很多人表示,不希望这个被告人被判死刑。
“他死了,拿什么赔我们?”李文发的妻子表示,她的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和七旬的老人,生活已经很困难了。
还有一个家属希望国家能有这样的赔偿机制,保障受害家属今后的生活。
承办法官说,艾绪强有六个兄弟姐妹,有两个在北京。法院在第一次开庭的时候已经通知了他们,但都没有来。
“经调查,艾绪强没有个人财产,根据罪责自负的原则,他的民事执行确实比较难!”法官说。
案件回放
公诉机关指控,艾绪强为报复社会,于2005年9月11日10时许,骗乘李某驾驶的出租汽车。
当车行至本市东城区灯市口西侧路北时,艾绪强用事先准备的铁块猛击李某头部,并用尖刀猛刺李某胸部,劫取了李某的出租汽车。
后艾绪强驾驶该车沿王府井大街由北向南急速冲入步行人群,先后将9名行人撞倒,其中致死2人、致伤6人。出租汽车驾驶员李某也死亡。
被告人艾绪强
河南农民艾绪强,曾用名艾绪环,31岁,初中文化,经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精神鉴定,结果为既往患神经官能症,实施犯罪行为时行为能力正常,动机现实,应鉴定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艾绪强在老家离婚后,一直靠打工度日。来到北京后,他作为农民工给老板开铲车打工,却没有得到工钱。
艾绪强说,之所以选择在王府井撞人,是因为他认为那里是只有富人才去的地方。
艾绪强上午一审被判处死刑,受害人某单位司机田长元被家属用轮椅推进法庭旁听此案 摄/曹博远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