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投保人不必担心保险公司“公私不分”或“假公济私”
据新华社北京5月30日专电7月1日“大限”即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实施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加快了推进步伐。 记者29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为了规范“交强险”业务的核算和报告,维护广大公众的知情权,保监会已制定完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办法(草案)》。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3月28日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其相关规定很明确地告诉公众,“交强险”与保险公司其他业务之间将设置一道防火墙,投保人不必担心保险公司“公私不分”或“假公济私”。同时,法律也赋予“交强险”一个动态的管理机制,比如对于上一年度费率与实际情况产生的偏差,来年可以根据“交强险”实施的经验数据进行修正。
据悉,保监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办法(草案)》中要求,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准确、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则,单独核算、单独报告强制责任险的经营损益、专属资产和专属负债。
保险公司在核算“交强险”业务的损益时,不得随意挤占成本、随意分摊费用,不得用经营费用挤占赔款性支出。
(责任编辑:赵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