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一部手机,表兄弟李进前和康长松劫杀黑车司机,并开车将尸体弃于河南老家河内。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行凶时“配合默契”的表兄弟在追述案情时翻供,说出了两个不同版本,均称对方是主犯,并在一些关键环节上极力为自己辩护。
■表弟李进前
表哥是主犯,人是他勒死的
尽管在公安机关接受讯问时二人承认是相互配合作案,但昨天表弟李进前首先称受害者是表哥动手勒死的:“去年12月5日晚11点左右,康长松说手机坏了想抢一部,让我和他去。康长松一个人去朝阳区平安聚源建材批发市场北门租了那辆面包车,我在半路等。车停到大兴区兴盛街甲2号楼西侧后,我在司机后面用绳子勒司机,想让坐在副驾驶的康长松抢手机,但因着急我勒到了司机嘴上,司机很快挣脱绳子跑了。康长松说‘不能让他走,走了就完了’。随后他下车把司机抱住拖上车后座,并用绳子勒司机的脖子。我抱着司机腿,过一会儿司机就不动了,我一摸鼻子,人没气了。”
■表哥康长松
表弟是主犯,我就没动手勒
面对表弟的供词,表哥康长松则反咬一口:“案发当晚,我说我手机坏了。李进前就提议去抢一部。他在建材批发市场指着那辆面包车说‘就抢那辆,车窗防爆膜颜色深’。之后李进前让我去租车,他在半路等。车停后,李进前用绳子勒住司机的脖子,并拖到后座上。中间司机打开车后门要跑,我就下车从外面把车门关上了。等我再从副驾驶上车,司机已经被李进前勒死了。”
■检察官
二人相互配合,无主从之分
对于二人的陈述,检察官给出了另一种说法:“李进前和康长松此前在公安机关接受过多次讯问。其中,对于部分案情细节他们有相同供述,即李进前提出抢劫想法,二人都勒过被害司机的脖子。”检察官认为,两犯罪嫌疑人互相配合作案,不存在主从之分。尽管二人在法庭上对于犯罪具体行为互相推委,但两名嫌疑人以前的口供具有可信性,因此不能凭当庭供述来否认他们之前的供述。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