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贯济南市区东西的经十路全长近20公里,但只有六座过街天桥,行人过街很不方便。新华社记者 朱峥
摄) |
趁着好天气,长春的徐龙江领着五岁的女儿步行到附近的公园玩。可一路走下来,常常坐车出门的徐龙江感慨不已:“我没有想到步行出门越来越难,空间越来越小,汽车横行霸道( 报价;
图片),城市交通成了车的天下。”
随着时代的发展,车辆似乎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的主角。可很少有人注意到,在城市交通的舞台上,人的色彩却越来越淡。随着越来越多的有关车与人矛盾的故事,现代城市交通是“车本位”还是“人本位”,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
步行的快乐,离我们越来越远
在机关工作的徐龙江上班后,就基本没有骑过自行车,平日里或坐公车,或坐出租车。偶尔领孩子体验一下步行的快乐,可一路的所见所感却没有让他快乐起来。
来公园的路上,徐先生发现人行道极窄,几乎与汽车共用,有的地方停放的车辆还占据着本不宽敞的人行道,行人不得不绕行。在路边,速度较快的车辆常常贴着自己身边不远疾驰而过。过马路时,即使亮绿灯走在斑马线上,也依然有转弯车辆在身边穿梭……
“我很担心将来孩子上小学时的安全问题,城市里的车辆越来越多,总不能给上小学的孩子也买辆车吧?又不能天天接送,还得靠孩子自己步行。”徐龙江说,“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一到放学时各中小学门口会出现如潮般接孩子的家长们。过去这些情况不存在,因为过去城市里车不多呀!”
对于车辆“唱主角”,行人“靠边站”的城市交通出行模式,在广东一家媒体工作的肖先生认为很不公平。有一次,肖先生在路边等人,突然一辆轿车冲他鸣笛,待他闪开后,轿车停靠在他原来站的道边。肖先生很疑惑:“我也站在人行道边,凭什么要给汽车让路呢?难道就因为它多四只轮子和一个喇叭吗?”
在机关开车的驾驶员小杨说,自己在街上遇见行人,第一个想法就是赶快叫对方让道,不行就按按喇叭鸣笛,有时还得骂两句。“这确实有失公平,可现在城市交通就是这样。”小杨说。
2005年2月,乌鲁木齐市天津路发生了一起汽车夺路又夺命的事情。一辆面包车冲向路旁的人行道,将正在行走的一名女青年当场撞死,其余六名行人被撞伤。死者母亲悲愤地说:“我女儿当时是在人行道上走的,这是条安全道啊!可她竟被车撞死了!”
“道路空间应为整个社会所共享,而不是仅为少数富裕群体或特权群体使用。交通规划必须树立公众利益优先的思想,并将社会公平原则体现在构筑交通空间的过程中。”上海一位交通运输专家说。
前不久,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市举行的英联邦运动会向全城居民发出了“把车留在家里”的口号,号召大家共同努力减轻交通压力,不少道路只允许在运动员没有出现的情况下让行人快速通过。在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半个世纪汽车时代的辛酸苦辣,才认识到城市交通规划是为人,而不是为车。
不要从城市交通“字典”中把“人”字抹去
现代城市交通的“车本位”思想,正在一点点被放大,而“人”字在交通“字典”中,正被悄然抹去。
在城市交通规划内容上,以交通调查为例,除少数市民出行调查外,主要是机动车出行调查、道路断面和交叉口机动车流量调查、车速调查和停车调查等。据有的交通管理部门介绍,不少交通评价的依据主要是车辆是否畅通及路段和交叉口的饱和度、道路为车辆的服务水平,行人和自行车的速度则无人问津。交通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以满足机动车出行为目的的道路网规划,道路断面设计也主要以机动车交通为中心。
许多市民在城市建设中,更深切地体会到了“车本位”的思想。交通设施的建设,强调的是快速路、高架路或立交桥等满足机动车运行的设施,而为步行、自行车提供空间的支路网建设比较滞后。一些地方机动车道不断拓宽,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及人行道则能省就省。许多城市自行车所能行驶的路线日益减少,有的直接从干道上消失。在“路权”的分配上,也实行小汽车优先,公共交通、行人和自行车处于从属地位。在沈阳,通往世博园的一条公路经过整修后,别说人行道,就连自行车道都没有,清一色的行车道。
在沈阳、长春等城市的街道上,人行道被路边停车、露天烧烤、马路摊贩蚕食的现象屡见不鲜,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王卫东就接到过市民反映街路上盲道被机动车占据的事情。
有关人士认为,评价一个交通体系的优劣,主要看公众的交通利益是否得到保障,人的因素绝不能忽略。一个文明的城市并不是一个公路修得有多好的城市,而是骑在三轮车上的儿童可以安全地四处撒欢的城市。
城市交通以人为本,需要有关部门在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中,注重交通运行效率、社会公平和环境保护,注重对市民出行需求选择的研究,根据居民出行意愿和意愿的满足情况,提供多种交通方式的选择。而在城市交通规划中,更要注重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系统的规划,城市道路的线型和断面、交叉口的设计也要考虑步行和自行车的交通要求。在运行管理中,应该重视维护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交通方式的“路权”,保障行人安全。
既要管好“轮子”又要管好“脚”
“车本位”思想认为,自行车和步行是道路交叉口通行不畅的首要原因。那么,人作为城市交通的一个“细胞”来说,到底应该做些什么呢?
长春市交警支队队长王卫东等人认为,以人为本,如果解决了人与自行车的问题,也会对整个城市的交通畅通有另一种层面上的意义。当然,这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自行车与行人也要有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从6月1日开始,吉林省长春市的市民过马路开始渐渐地遵规守距了,随着交通管理部门开始加强对行人的管理,行人过马路时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行为都将受到处罚。当天开始实施的《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横过机动车道等行为都将被处以10元罚款。
行人违反交通法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同近些年来城市交通“车本位”的观念也有关系。随着车辆渐渐成为主角,行人被渐渐忽略,其行为也逐渐脱离于城市交通管理之外,违章成为习惯。在长春市,许多被交警纠正的行人直到开出罚单时,还未意识到自己行为已经违章。
华东政法学院邹荣教授认为,在指责行人违章行为的同时,还应该看到,在不少地方的城市道路设计中,存在着不尽合理的地方,比如道路过街设施少,公共汽车站设置离过街设施相距较远等,这实际上都间接助长了行人违规过街行为的发生。在一些城市的不少街路上,人行斑马线还不够多,行人过街也并不十分方便。
现代城市交通如果做好行人这篇文章,极具意义。车与人的矛盾,一直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北京一家媒体曾报道,国内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由于行人本身违规造成的占百分之八十。
专家认为,不管是“车本位”还是“人本位”,车与人都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充分考虑到为两者提供方便服务的同时,交通管理部门既要管住“轮子”,也要管好“脚”。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