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一家服饰公司的雇员违章驾车,导致两名参加学校高考复习的女生受伤,只能聘请家教进行补习。由此支付的2200余元家教补习费,法院最终判定由服饰公司支付。
去年3月21日中午,本市一家服饰公司的雇员驾驶一辆小客车沿共和新路向南最左侧车道行驶,遇到红灯停车等候。 两名高中三年级女生蒋某、黄某在共和新路东侧中华新路的横道线上正在穿越马路,刚走到一半,信号灯开始变换,雇员没有看清横道线内情况,即启动车辆行驶,撞倒了两名女生。
事故造成蒋某肋骨骨折、头部软组织挫伤;黄某足部挫伤、趾骨基底骨折。交警部门认定,服饰公司雇员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穿越人行横道,没有停车让行,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两名女生提出,服饰公司及其雇员除了需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损失2万余元,还必须支付因无法参加高考复习,所花费的家教补习费2200余元。服饰公司拒绝赔偿。
上铁法院审理后认为,服饰公司及其雇员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理应赔偿原告两女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两名在读高中三年级的女生在治疗休息3个月时,恰逢高考复习阶段,无法正常到学校参加复习,聘请家教补习,有利于高考复习,具有合理性。据此,判令服饰公司支付家教补习费。 (责任编辑:李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