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7月4日专电 在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的牵头组织下,南昌保险业界成立了“新车保险服务中心”,消费者购买新车后必须统一到此中心办理相关的车险业务。这一做法目前在南昌的消费者、法律界和车商等相关人士中引发了争议。
据了解,南昌的新车上保险,过去是由银行、保险公司、车商三家联手办理。2005年9月,南昌市保险业成立了一个“新车保险服务中心”,联合人保、平安、太平洋、天安、华安、大地、安邦七家财险公司,采取“联合办公、集中承保、客户选择、分别签单、各自理赔”的方式,新车只能到此指定的“服务中心”投保。
对于此举,南昌的部分车主和车商认为是在强迫消费。有车主反映,在“服务中心”购买保险无法享受以前市面上的车险折扣优惠,而且首保和增保都必须在此办理,剥夺了他们的选择权和享受折扣优惠的权利。
一位车商告诉记者,汽车的产、供、销、修、管、用是一个很紧密的产业链,保险是其中的一环。新车保险服务中心在投保时绕开车商,事后却又让车商提供车险后的一条龙服务,对车商非常不公平。
南昌法律界有关人士表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服务中心”是一个价格联盟。按常理,车商和车主都应享有充分的选择权,指定新车保险的投保地点,消费者失去了购买强制险经营地点的选择权,连同其他车险的选择权一并失去了。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受到质疑。
而保险行业人士则认为,成立“新车保险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新车保险是遏制车险业恶性竞争、方便消费者的最好手段。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服务中心”容纳了七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正是为了给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将这些保险公司集中办公具有险种齐全、信息透明、程序公开、操作规范的特点,能从源头上避免各公司暗箱操作,杜绝高返还、高退费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在南昌成立新车保险服务中心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2条规定:“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