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好心让杨女士母女搭乘自己的“顺风( 报价;
图片)车”,出了事故后,自己又被受伤的母女俩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约14万元。昨天,本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7月16日,杨女士母女搭乘了朋友李先生驾驶的小轿车,而当这辆车在京石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因超速避让大货车不及,导致车辆失控,撞倒十几米护栏后,侧翻入高速公路右侧的沟里。 杨女士母女受伤,经鉴定,李先生对事故负全责。
母女俩认为,是李先生引起了事故,但没有及时抢救她们,也没有及时送到医院就治,而且只承担了先期的少量医疗费,还向交通队隐瞒了杨女士母女的伤势。
而李先生在庭前谈话时就表示,自己感到很“委屈”,自己是出于好心才让母女俩搭车的,他同意在合理范围内赔偿对方小部分损失,但不同意全部赔偿。
昨天,法庭先就受伤女儿的约1.3万元赔偿要求进行审理,原告提交了住院的单据,但李先生对这些证据提出质疑,称其中大部分都是今年6月份的住院单据,还涉及其他与本案无关的病症,故不同意赔偿。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