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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24日电发改委网站消息,自2006年7月1日起,中国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部分汽车及其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整车的进口税率由28%降至25%,车身、底盘、中低排量汽油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税率由13.8%~16.4%降至10%。
(责任编辑:俞劲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