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7月24日电
来自天津公安交警高速公路支队的信息说,截至7月23日,京津塘高速公路率先安装的电子警察在两个月时间里依法摄录超速违法司机1080人次。
据了解,超速行车为高速公路致命杀手,但高速公路治理超速行车难度较大,仅凭肉眼观察很难准确提供超速行车证据,处罚违法超速车辆也易引发疑义。
为治理超速行车并消除这一交通肇事隐患,天津市首次在京津塘高速公路下行65.5公里、71.5公里和107公里3个点位安装了电子警察装置,依法检测过往车辆时速,只要车辆时速超过120公里,电子警察雷达装置就自动拍摄违法车辆,并将违法记录及时传送到交管部门。
据交管部门介绍,违法司机通过信息查询便可获知是否超速,交管部门对超速50%违法司机处200元罚款处罚,超过50%将处1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据介绍,这套电子警察装置完善后,可实现各管控点位交警联动,即在某点位超速违法,电子警察会将信息传递到下一点位,交警就可在下一点位拦车处罚。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