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以为遇到了抢劫呢!”李某在诉状中写道,他驾驶朋友熊某的奥迪车时遭遇“抢车”,并且车内的10万元现金和价值7000多元物品丢失,而车后来却在北京银行官园支行被发现。李某遂将银行和替银行收车的公司告上了法庭。 银行称,熊某拖欠贷款,银行有权收车,但未使用暴力。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某诉称,今年4月13日晚上6点多,他正驾驶从朋友熊某处借来的奥迪车前往通州。路上,车尾部突然遭受猛烈撞击,他赶紧停车。不料车刚停稳,后面那辆“肇事”无牌照的帕萨特车内,就冲出3名光头大汉,两人挡在他身前,另一人直奔奥迪车并拔下了车钥匙。李某以为碰上了抢劫,赶紧躲进附近的小区并报了警。但等到警察赶到后,奥迪车已被开走。
李某说,据警方调查,3个光头大汉都是威远运通管理顾问公司的职员,他们受公司指派代北京银行官园支行向车主熊某“收车”,并且警方在银行找到了奥迪车。李某称他清点物品后发现存放在车内的10万元现金和价值7258元物品不见踪影。警方调查后认为此属民事纠纷,未予立案。
官园支行和威远公司委托了同一律师出庭,该律师称官园支行在“委托书”中写得很清楚,聘请威远公司采用“合法非诉措施”讨回欠款。律师说,熊某已几个月没还贷,根据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有权收回奥迪车。
至于李某所说的威远公司暴力收车,该律师坚决否认,他称威远职员将车拦下后,向李某说明了情况,而且清点时也没有发现李某所说的现金和物品。
对于被告的否认,李某立即要求法庭调取警方笔录,他称威远公司3名职员曾在笔录上签字承认他们是通过撞击奥迪的方式,迫使李某停车的。
法官同意了李某的申请,并宣布待调取警方笔录后再开庭。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