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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8月14日电 江苏省日前出台措施,8月15日起取消9项涉及出租车的收费项目,同时降低3项收费标准。
据《新华日报》报道,取消的9项收费标准分别为:治安联防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制培训费、教材资料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监护费、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费、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营运证工本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客运附加费。
降低的3项收费标准分别为:交通部门的公路养路费,维持每月200元/车的标准,但实行全年一次性包缴的,减免两个月费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价器(表)检定费,由现行每年90元/台,调整为每年70元/台;出租汽车使用的税务发票工本费,由各市根据成本降低收费标准。
(责任编辑:俞劲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