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29日),5家保险公司签署协议,共同发起建立北京地区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根据协议,当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后,投保交强险的无责方不用再为无责赔偿来回跑保险公司,这部分工作将由保险公司完成。 该简化处理机制预计下月底启动。
今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施。交强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时,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为此,当机动车辆间发生碰撞时,如果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无责,也要按照条款约定,在400元责任限额内赔付有责方机动车辆损失。
按照现行的保险公司理赔处理流程,无责方不仅要先后到两家保险公司参与定损,而且还可能发生预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情况。
新的机制启动后,无责方既不需要再到双方保险公司参与定损,也不用先支付赔款再到保险公司报销。比如,全责方车辆损失超过400元的,全责方保险公司只要给无责方保险公司提供一份说明损失超过400元的简单定损单即可;不超过400元的,则提供具体金额定损单。
参与无责赔偿简化处理机制的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预计该机制的各项建设工作将于9月下旬完成,9月底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