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说法】 泄露信息是否构成侵权
泄露他人信息者,让我们愤恨不已。那么,泄露信息是否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隐私呢?记者就此事采访业界专家及法律界人士。
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告诉记者,依据相关法律,商业机构有保密的义务,可以允许使用客户信息,但不能转让信息,如果保险公司和汽修厂泄露客户的基本资料,如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等,属于侵犯客户的隐私权。
多数专家认为,按照目前我国生效的法律,只有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在诉讼或执法的过程中有权依法查询个人信息以及账户信息。除此之外,未经客户许可,商业机构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客户的任何信息。即使是两家有资本纽带关系的公司,也不能相互共享客户资源。
“名片网”在其首页上写道:“本网站上载之名片信息均系注册用户自愿提供,本网站未作任何编辑修改,对其真实性和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概不负责。”
有专家认为,“在这一点上,这些泄露者是钻了国内法律的空子。”目前,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但对于个人隐私怎么保护还未有明确的界定,尚未出台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规。
而监管方面称,目前《保险法》没有类似禁止以此种方式推销保险的规定,但如果客户的正常生活受到骚扰,可以投诉。但往往这样的投诉很难见效,消费者能查出泄露消息源头的可能性极小。“关键在取证难,通常侵犯隐私造成不良影响时,相关协会才会对投诉重视。”一位律师分析认为。
因此,消费者要提高保护个人资料的安全意识,不要给投机份子创造机会。在购买物品时可与相关企业进行约定,明确指出不得对外公开个人资料,并将之列为隐私的范畴。“这样,再出现类似状况时,就能向泄露资料的部门索赔”。
“在消费者本就对保险行业不太信任的情况下,这些个人信息泄露现象的发生,将更加影响保险行业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专家一致认为,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政府应该立法加以约束,否则保护个人资料不受侵犯将仍是空谈。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