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二:已收的养路费应不应该退还?
主持人梁洪:我们普通的老百姓从这个事情怎么看,包括感情上我们都认为6年的征收应该退我钱,但是听了邱宝昌律师的解释之后,我们说的不算,需要更高一级的法律部门给这个事情定性,所以这个事情在全国各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广东、四川和辽宁都是省级单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他们解释了,但是他们的解释跟邱律师说的是一样的,在公路法没有进行详细的全面的出台,包括燃油税没有出台之前我们就依据这个条例收体的养路费他们认为是合法的,所以我们看到好几百条的短信已经进来了。
我相信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程度,是因为它切实地关系到了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我想很多人不能理解这个。这又牵扯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养路费的征收是不是公平合理,刚才的听众朋友说我4个月没有开车,我照样收养路费。
邱宝昌:这个是可以办停驶的,如果你要停驶有些牌照可以交回交通部门。
且小刚:从另外一个方面咱们的养路费征收之后怎样能够监督它的使用。
主持人梁洪:这个也是关键的问题。
且小刚:不会被一些单位非法地使用或者是浪费,这是老百姓最关心的,因为建公路需要钱,你有车使用交费或者是交税老百姓都能够理 解,问题是交了这些税或者是费钱哪去了?
邱宝昌:养路费养路费应该是维护城市内的这些道路、建筑维修的费用,到底全国有多大?很难说清,但是这个费已经执行了很长的时间 了。
且小刚:养路费和城建费是两个概念。
邱宝昌:这是部门自己安排人员自己修路,所以说这么多年大家也在接受了,最近这个消息说不合法,那么其实通过这次的事情如果加快公路法的燃油税的细则实施,我看这个积极的作用要大于其他的作用,至于是不是能退还这6年的养路费,从我个人的角度看,我也是消费者,我自己家里也有车,这种可能性不大,把事情做透明,把事情做得公平,不要因为你是某一个行业特殊的行业,或者垄断的行业,你从中获取团体、个人的巨大利益的话,这个社会就很难舒服了。
且小刚:它有的是事业单位,但是国家赋予了它的权利征收的,不像企业,企业是不可以征收的,它有的是事业单位或者是国家的行政部门赋予了它的征收权利了,实际上道路的养护上花了费用,6年后返还是不可能的。但是通过这件事情,让我们目前的养路费规范地使用和规范地征收,还定了滞纳金的公平怎么制止这些情况的发生,我认为这是我们今天探讨的核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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