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196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事故科民警,二级警督,2000年以来,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局嘉奖,2003年被评为局事故处理业务标兵。事故处理中,马小勇坚持遇到矛盾冷静些、碰到困难坚强些、了解情况全面些、处理问题慎重些、受到委屈克制些、工作繁忙细致些、接人待物热情些七条准则,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证据服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子。 2005年5月5日早6时许,在西城区冰窖东口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通过现场勘察,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但为使证据更加充实,马小勇连续几天早上5点左右起床到事故现场张贴启事,寻找证人,终于在事发后的第五天,与现场附近安定医院一名目睹了事故发生全过程的医生取得联系,使案件证据更加确凿,事实更加清楚。这种高度负责的精神,受到了受害家属的信赖和赞扬。面对褒奖和称赞,马小勇却以朴实的话语道出了心声:这个岗位没有硝烟弥漫,也没有生死考验,但走上这个岗位则意味“责任”与“奉献”,做人民满意的公安干警是我人生的目标。(责任编辑:刘林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