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公司因为商标问题告国家商评委
本是同门出生的俩“奥拓( 报价; 图片)”,却因“奥拓”商标对簿公堂。市一中院昨天开庭审理此案。
长安奥拓与江南奥拓不服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关于“奥拓”商标作出的裁定,长安汽车集团和江南机器集团双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由于长安公司和江南公司分别将国家商评委作为被告,并将对方作为第三方提起行政诉讼,而所针对的都是商评委作出的关于“奥拓”商标争议的裁定。一中院将4起案件合并审理,分别作出判决。
在庭上,长安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商评委撤销关于“江南奥拓”、“长安奥拓”商标可以并存至今的认定结论。理由是商评委只能对是否撤销长安公司“奥拓”商标作出裁决,而无权对江南公司和任何其他人使用“奥拓”商标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审和作出认定。而江南公司向一中院提起的诉讼中,请求法院撤销长安公司的“奥拓”注册商标裁定。江南公司认为,从“奥拓”的历史和现状看,长安公司不应独占“奥拓”商标,而只能注册“长安奥拓”。
针对长安公司的诉求,商评委认为其诉求本身就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两项诉求相互矛盾,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一中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