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表示如查实确为违规一定要退还,无法退还的要没收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7月26日至8月25日,广州市物价局对涉及向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司机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出租车行业涉嫌违规收费158万元。 广州市物价局表示,如查实确为违规的收费一定要退还交款人,无法退还的要没收,如果违规收费情节严重者还要处以罚款。
严查去年1月以来收费
据悉,此次对涉及向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司机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是为配合新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顺利实施,切实减轻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负担,保证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正常运作和维护社会稳定。
检查的对象主要是涉及向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司机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的公安、交通、质监、公路等职能部门和其它有关单位。
检查的内容包括:有无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出租车交通建设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羊城公交信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等收费项目;有无违反规定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保证金等押金性质的费用;有无超标准收取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费、计价器强检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有无超标准代收政府规定的各项费用;有无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和提高征收标准;有无强制向司机收取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费、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安装费及使用费等费用;其它向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收取的不合理费用。
主要检查从2005年1月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
12项收费涉嫌违规
据了解,共检查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84家,查出涉嫌违规收费项目12项,涉嫌违规金额158万元。主要问题有:1.部分出租车经营企业超标准收取基本服务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费以及代收代缴费用;2.部分出租车经营企业重复收取二级维护费和例行保养费;3.有关部门强制出租汽车进行综合性能检测检验并收费;4.个别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把应由企业交纳的行业协会会费转嫁给司机;5.不少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没有及时对收费公示表做出相应调整,一些企业自定的收费项目、保证金、押金,没有进行公示;6.部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未执行向司机返还费用的价格政策;7.企业自立项目收费。
广州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吴林波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在逐步核实涉嫌违规收费的单位和金额,他表示,一旦查实为违规收费,首先要求收费单位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还交款人,无法退还交费人的,要予以没收,对于情节较轻者,在退还违规收费、消除影响后,不再罚款,而对于情节严重者,造成影响恶劣的,还会对违规单位罚款。 (责任编辑:王伟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