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河南省高速交警开始在高速路出入口检查车辆“交强险”。记者从高速交警获悉,检查第一天,有323辆未办交强险的车辆被依法查扣,34辆办理交强险而未按规定张贴在前挡风玻璃右上角的车辆被处以200元罚款。
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为确保车辆所有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车辆保险,依法维护车辆所有人和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昨日起,全省高速交警开始依法查验强制保险标志,对无法提供强制保险标志或2006年7月1日之前商业三者险相关证明的,依法予以查扣机动车辆,责令补办强制保险。
昨日上午,记者在机场高速公路郑州南收费站看到,执勤民警正在出站口查验车辆“交强险”。大部分车辆驾驶人员都能按照规定办理车辆“交强险”并张贴或随身携带商业三者险相关证明;少部分车辆驾驶员知道法律规定却没有办理;有极个别驾驶员竟不知道什么是车辆“交强险”。当日上午,在机场高速公路郑州南收费站,就有7辆无法提供强制保险标志或2006年7月1日之前商业三者险相关证明的车辆被依法查扣,责令补办强制保险。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出门行车,一定要随车携带强制保险标志和商业保险证(单)以备检查;未办理强制保险的,请及时到有办理交强险权限的保险公司办理。 (责任编辑:马中强) |